各州(市)农业局、财政局,镇雄、宣威、腾冲农业局、财政局:
为保证2012年我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云南省财政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05〕170号)规定,现就2012年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地要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逐年实施的原则,优先安排发展条件好、带动效益明显的村组织申报。申请扶持的项目要因地制宜,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同时要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并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同意。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选择申报村,并按附件1所列的各县申报控制数进行申报,不得超报;已享受过该项目扶持的村不得重复申报。每村省级补助资金为10万元。
二、申报程序
要严格按行政级次逐级上报项目 资料,镇雄、宣威、腾冲由县(市)级直接上报省级。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申报项目相关内容的审核工作,保证项目材料真实可靠。
三、申报材料
(一)州(市)农业局和财政局联合上报文件(3个省直管县由县级农业局和财政局联合上报文件);
(二)2012年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村汇总表(详见附件2);
(三)云南省财政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3);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4)。
四、时间要求
请于2012年6月20日前将联合上报文件及相关材料报送省农业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并抄报省财政厅。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及基本情况表(Excel格式)电子文档可提前报送。
五、联系方式
云南省农业厅财务处 林明晶
电话及传真:0871—5749420
云南省财政厅农业处 王占久
电话:0871—3627513
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李映华
电话及传真:0871—5749486
电子邮箱:Ynnjzc@126.com
附件:12012年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
2. 2012年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村汇总表
3. 2012年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书
4. 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情况统计表
附件1.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控制数分配表.xls
附件2-3.集体经济申报书及汇总表.xls
附件4.情况统计表.xls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