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中市三二○一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2-06-13    浏览次数:5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陕环发[2003]96号)的有关要求,汉中市三二○一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调查工作,现将有关材料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一、 公示时间:2012年6月13日—2012年6月19日

  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29—87291994传真:029—87294480

  三、 电子信箱(E—mail):shbhpc@shaanxi.gov.cn

  四、 通讯地址:西安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十层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6)

  

汉中市三二○一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汉中市三二○一医院内,主要是放疗中心的一台6MeV医用直线加速器、一台60Co治疗机、一台192Ir后装治疗机,核医学科使用非密封放射性核素分别为99mTc、131I、125I,影像中心的普通CT、16排螺旋CT、500mAX线机、血管造影机、HF81-00型数字胃肠机各一台,主要用于医疗诊断和治疗。核技术应用项目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建设单位:汉中市三二○一医院 建设地点:汉中市三二○一医院 环评编制单位:核工业二○三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陕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二、验收监测及环境管理调查情况

  (一)经现场验收监测医院为了使介入治疗手术医生等相关放射性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不超过该项目环评职业人员5mSv/a的控制目标,加强了个人剂量监测与结果分析,并进行放射性项目体检,合理安排手术工作时间,建立完善了工作制度,确保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达到该项目环评关于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不超过5mSv的控制目标。

  除介入治疗手术使用以外,其它χ射线机工作人员开机操作时在铅门及铅窗屏蔽外,该医院的辐射防护与屏蔽均符合各自标准要求,附加辐射剂量低,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为0.15mSv,公众年有效剂量为0.0007mSv,均满足该项目环评中对职业人员及公众的管理目标限值5mSv/a和0.25mSv/a;也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的辐射职业人员及公众年有效剂量当量限值。

  (二)经检查该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审批手续等资料完备,技术与环保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比较完善,环保监督管理机构基本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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