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环〔2012〕178号
自治区乡企局、农机局、新疆农职院,厅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努尔·白克力主席在自治区节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新节能减排办〔2012〕3号)精神,按照《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农科教发〔2011〕1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2〕2号)要求,为深入推进自治区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结合各单位的职能,制定了《 “十二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分工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进一步分解和细化工作任务,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
《“十二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分工方案》
为了开展好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倡导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积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全面实现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力争到2015年,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10年降低8%,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降低10%;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60%,化肥利用率提高3个百分点;大力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力争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率达到30%;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淘汰一批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节能减排型种植制度,减少高耗能低效率的种植环节;50%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工程,农村沼气普及率达到40%以上。新建乡村沼气技术服务网点4000处,累计达到5494处,实现农村沼气技术服务全覆盖;淘汰一批高能耗高污染的老旧农机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对乡镇企业进行节能改造,农村生产用能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一、开展绿色办公、绿色出行和资源循环利用活动。建设节约型机关,开展单位办公机构节能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单位职能,开展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对口业务上的宣传培训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工作成效。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世界环境日”“低碳生活”、“135出行方案”、“节能宣传周”、“绿色出行日”等活动。制定机关办公节能管理办法,开展节能示范引导,明确节能减排指标,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降低能耗,抓好资源循环利用工作。建立单位能耗统计和预警机制,及时进行办公和职能业务节能减排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牵头单位:环能处;责任单位:各单位)
二、推进乡镇企业节能。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和当地政府,统一规划工业园区和产业集中区建设,改善工业空间布局,促进基础设施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坚决限制和淘汰资源消耗、污染大的乡镇企业。严格控制过剩产能和“两高一资”行业盲目发展。防止落后产能向我区转移。积极应用节能降耗技术,促进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设备在乡镇企业的推广应用。稳步推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实施,重点推广组装式冷藏库、多功能烘干窑设备和太阳能果蔬干燥技术。逐步探索实施主食加工业提升工程,促进主食加工业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建立安全、优质、营养、低耗、绿色、生产的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增加绿色植被种群数量,维护生物多样性。到2015年,农产品加工业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十一五”末下降10%左右,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乡企局)
三、推进农业机械节能。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化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农办机发〔2010〕5号)精神,加强节能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的推广应用,强化农业机械设备的能耗检测,加快落后农业机械及其装备的更新换代,研究淘汰高耗能、高排放农机的经济补偿方式。推广节能型余热利用、燃用重油、柴油机喷油泵校准等节能产品和技术。推广应用复式联合作业农业机械,减少作业环节和次数,推进农机标准化、规模化作业,降低农业机械单位能耗。(责任单位:农机局)
四、推进农村生活节能。加快省柴灶、节能炕升级换代,推广高效低排省柴节煤炉具(炕)。加强对农村节能炉灶检测,推行民用省柴节煤炉灶、炕和生物质炉技术标准。组织标准化生产,实现省柴节能炉灶商品化生产。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太阳能、风能、微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和产品,鼓励农民使用太阳热水器、太阳灶,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在适宜地区,积极发展利用风能。在微水电资源丰富的山区,大力发展微水电。推广应用保温、省地、隔热新型建筑材料,引导农民建设节能型住房。(责任单位:环能处、能源站、地方国有农场管理局)
五、推广节肥节药节水技术。根据《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的意见》(农农发〔2011〕]6号)、《农业部关于推进节水农业发展的意见》(农农发〔2012〕1号)精神,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精准农业,适度发展有机农业。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减排种植制度和节水农业技术,实施保护性耕作,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科学施用化肥,提高肥料利用率。科学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建立多元化、社会化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实行统防统治,大力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技术,提高综合防治水平。大力发展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水肥利用率。推进种植制度高产节能,加强农作物高产种植措施的集成配套,减少高能耗、低效率的种植环节,建立节能型高产种植制度。加强种植模式标准化的研究,建立并推广区域性农作物种植标准模式,促进农艺与农机的配套节能。优化农作物布局,调整种植制度,推进农作物生产区域优势布局和标准化种植,促进农作的增产和节能。加强“种子工程”的节能减排工作,淘汰高耗能种子加工机械设备,负责低耗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保护种资源,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确保种子质量。以生物技术为手段,推广良种和种子包衣技术,提高种子的发芽率和农作物产量。在全区大力推广农作物的间作套中,探索立体农业发展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多熟制种植模式。在粮棉主产区科学实施耕作模式,大力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合理轮作倒茬,稳步发展稳产高产田。(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处、土肥站、植保站、种子管理总站、农技推广站)
六、加强农业生产投入品管理。加强对化肥、农药、农膜、饵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健全化肥、农药销售登记备案制度,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于肥料或造田。加大对违法违禁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有害农业投入品的处罚力度,营造生产、销售和使用安全农业投入品的良好氛围与环境。(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质检中心)
七、推广畜禽生态养殖技术。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清洁生产的意见》(农科教发〔2011〕11号)精神,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推行农牧结合和生态养殖模式。推广集约、高效、生态畜禽养殖技术,发展草食畜牧业,大力推进秸秆养畜。加快品种改良,提高饲料和能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进畜禽适度规模养殖,加强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在粪污相对集中的规模化养殖场或养殖小区,鼓励养殖企业(户)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推广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和设施化处理技术,减少化学需氧量和氮、磷排放。(责任单位:乡企局、农经局、地方国有农场管理局)
八、大力开展农村沼气建设。充分发挥农村沼气处理利用人畜粪便、生产清洁能源和优质肥料方面的作用,在适宜地区加大户用沼气建设力度,推广“四位一体”和“畜(禽)-沼-农(林)”等能源生态庭院循环模式;在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以及秸秆资源丰富的地区,建设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环境治理的双重目标。采取沼气提纯罐装、专用燃料、发电上网等方式,实现沼气高值利用。(责任单位:环能处、能源站)
九、大力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建设。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农作物秸秆和人畜粪便造成的污染问题,扩大农村清洁工程建设规模和范围。以村为基本单元,集成配套推广节水、节肥、节能等实用技术,建设农田氮磷生态拦截工程,因地制宜建设秸秆、粪便、生活垃圾、污水等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鼓励农民积造农家肥,建立物业化服务体系,推进人畜粪便、生活垃圾、污水的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环能处、农技推广总站、农经管理局、地方国有农场管理局)
十、大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覆盖免耕等技术,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秸秆固化成型和秸秆生物炭生产技术示范点,为农村居民提供生物质商品燃料,推进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发展秸秆青贮、氨化,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食用菌产业,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责任单位:农机局、环能处、园艺特产处、能源站)
十一、大力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市场运作的方式,推广应用厚度不低于0.008mm的地膜,严格限制使用超薄地膜。加快废旧地膜捡拾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对农民回收利用废旧地膜进行补贴,鼓励和引导农民回收利用地膜,扶持建设一批废旧地膜回收加工网点,建立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加工网络,逐步建立地膜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环节相互衔接的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机制。同时,争取财政支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理机制。加强农田重金属污染调查和执法管理。 (责任单位:农机局、环能处、资环站、土肥站)
十二、在有土水资源保障和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为基础的前提下,大面积发展苜蓿、草木犀等绿肥作物种植,最大面积增加农田绿色植物的覆盖面积。鼓励和倡导各地积极开展农作物的间作套种和一年两熟、三熟制种植,最长时间增加农田绿色植物的覆盖,增加我区农田生态系统碳汇的基数。(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处)
十三、大力发展低耗高效的日光温室等设施农业,推广工厂化栽培技术,通过节能、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地等技术促进特色农业的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加大太阳能、沼气、沼渣、沼液等可再生能源和资源循环利用。抓好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建立保护地栽培,以标准化生产及“三品认证”为抓手,推行绿色食品基地建设,不断带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生产和认证工作。抓好农业展会和市场建设,及时掌握和提供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指导农牧民调整生产结构和农产品的生产规模,避免农业资源的浪费,造成过度生产,过度扩大种植、养殖规模,农产品过剩卖难的现象发生。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着力开展农产品促销服务,搞好农超对接,产销对接的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农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确保农产品销售顺畅。(责任单位:乡企局、园艺特产处、市场信息处、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十三、强化科技支撑。整合优势科技力量,强化农业节能减排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与转化,努力攻克节能减排的关键性技术,打破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的技术瓶颈。重点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清洁生产、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取得突破,尽快形成一整套适合自治区的发展模式和技术体系。推广“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十大技术”。(责任单位:科教处、农职院)
十四、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提高农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实现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的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把节能减排技术列入“阳光工程”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农民的节能减排的技术培训。(信息中心、农广校)
十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继续安排农村沼气、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保护性耕作等项目资金,不断增加资金总量,扩大实施范围。争取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生产生活节能、农村清洁工程、老旧及高耗能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资金投入力度,把农业清洁生产列入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逐步形成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稳定的资金来源。(责任单位:计财处)
十六、要认真遵照《自治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努尔·白克力主席在自治区节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建立目标责任制,把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目标分解到各层级、各单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修订和完善农业各产业节能规范,制定和完善农业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制定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的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考核体系,建立完善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监管考核机制。(牵头单位:环能处;责任单位: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