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人民警察岗位体检标准中视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2-06-13    浏览次数:1

各位报考人员:

  经征询省级公安、司法、监狱、劳教部门意见后,现将我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及劳教人民警察岗位对视力的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一、监狱、劳教系统所有岗位均为人民警察岗位,适用特殊体检标准里视力要求“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的条款。

  二、公安(森林公安)的所有岗位均为人民警察岗位。其中,在“非法检系统招考简章”的“有关说明”栏(简章中的最后一列)写明了具体视力要求的岗位,均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的条款;其余未在该栏写明视力要求的岗位,均适用“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的条款。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务员局

  201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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