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3    浏览次数:4

甘政办发〔2012〕12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十二五”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甘肃省“十二五”高等教育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深入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12号)、《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甘发〔2010〕21号)和《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1〕21号),结合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甘肃高等教育基本概况

  (一)发展成就。“十一五”期间,我省高等教育在办学规模、布局结构、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改革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就。高等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逐渐成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有效的智力支持和人才储备。

  1.办学规模持续扩大,高等教育大众化逐步推进。2010年,全省共有普通高校37所(本科院校14所,高职高专23所),研究生培养机构17个,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7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31所。与2005年相比,新增普通本科院校2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所、博士专项建设单位1个。2010年,全省高校共招生170797人,高等教育总规模为563629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22%,比“十五”末增加7个百分点,与全国的差距不断缩小。

表1 2005—2010年间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情况

年  份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在学人数(人)

407815

438154

454942

501300

534030

563629

招生数(人)

164014

135081

147865

163270

163506

170797

毕业生数(人)

196464

167942

197652

212791

281995

343538

毛入学率(%)

15

16.5

18

20

21

22

全国的毛入学率(%)

21

22

23

23.3

24.2

25

 

  2.高等学校布局结构更加优化。全省除金昌市、白银市、临夏州外的11个市州均设立了高等教育机构。地区分布不均衡格局得到有效扭转,以兰州为中心、辐射陇东天水和河西的“一体两翼”高等教育布局正在形成。

  3.学科和专业建设取得新进展。专业设置的市场化和社会化趋向明显,开放部分学校多样化办学专业设置,逐步开展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积极发展和建设新兴的、跨学科的、交叉的专业。开设了应用性较强的高职专业,专业覆盖的结构、层次和门类日趋合理,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等我省人才紧缺专业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全省高校学科涵盖除军事学以外的12个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重点学科9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90个。本科专业点达到617个,设置专业种数231种。

  4.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有所提高。加大了高层次学历教师培养力度,师资结构进一步优化。2010年,全省高校专任教师25683人,比2005年增加了9556人,年均增长9.75%。其中,研究生导师人数由2005年的2495人增加到2010年的408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达到36.36%,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教师队伍总数的47.74%。师资队伍中涌现出了一批学术带头人,国家“长江学者”17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19人,高校领军人才占到了全省的36.67%。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5个,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11人。

表2 2005—2010年间我省高等教育师资队伍基本情况(单位:人)

年  份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教职工数

28095

30371

31450

32665

 33546 

 34288

专任教师数

16127

17471 

18622

23124

24574

 25683 

硕士生导师数

2018

2072

2537

2644

 2941 

3178

博士生导师数

  477 

592

640

 714

 795

902

  5.教学改革深入实施,教学水平稳步提升。全省高校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一中心,深入推进教学改革,不断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创新考试方法和教学手段,全省高等教育教学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全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教学名师、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稳步推进,专业结构逐步优化,初步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示范性专业。10所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质量评估的高校中有6所被评为“优秀”,3所高职院校进入“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行列。

  6.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十一五”期间,我省继续大力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全省高校申请专利957项,其中有398项获得授权。认定登记年度技术转让合同126项,年均签订技术转让合同32项,专利出售17项。

  (二)存在问题。我省高等教育在“十一五”期间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与全国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和较多的问题。

  1.高等学校办学条件相对较差。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24.05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10.97平方米,生均图书55.7册,生均教学仪器设备6474元,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基本办学条件未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仍显不足,严重制约和影响了全省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截至2010年12月省属高校贷款总额已近60亿元(不含日本协力银行贷款46.6亿日元)。

表3 2010年我省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比较

 

甘肃 

全国均值 

与全国均值差

生师比 

18.8 

17.33 

1.47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47.74 

64.2 

-16.46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平方米)

10.97 

13.98 

-3.01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元) 

6474 

8676 

-2202

生均图书(册)

55.7 

71.96 

-16.26

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36.36 

39.17 

-2.81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24.05 

28.37

 -4.32

(资料来源: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编 201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简明统计分析和2006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快报)

  2.高等职业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较低。截至2010年,全国共有高职高专院校1239所,但我省只有23所,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每百万人口高职院校数量达不到全国平均水平。从区域布局来看,全国地市级城市绝大多数都有高职院校,而我省仍有3个市州尚未设置高职院校。从行业布局来看,有色冶金、新型能源等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仍然没有高职院校覆盖。从办学主体分布来看,我省依然是以政府为主,民办院校数量相对偏少,多元化的办学格局尚未形成。此外,优势特色专业较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较为滞后。

  3.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缓慢。我省高等教育师资队伍在数量和质量方面与全国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突出表现在高级职称教师比例明显较小,生师比偏高,省属院校没有国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没有人事关系在省属高等学校的两院院士,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比例比全国平均数低16.5个百分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偏少,创新团队建设滞后,尤其是中青年领军拔尖人才相对匮乏。高层次人才流失严重,“十一五”期间,我省各高校流失博士生导师31名,硕士生导师73名。

  4.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之间矛盾突出。学科专业设置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人才培养模式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部分高校新增学科专业只考虑短期市场化的教育需求,或者基于学校原有学科优势而盲目开设热门专业,学科专业设置趋同化和综合化趋势不断加强,人才培养和学科结构难以准确反映劳动力市场的动态变化,毕业生就业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

  二、“十二五”期间甘肃高等教育面临的形势

  (一)国家支持西部和甘肃发展的各项举措为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和教育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甘肃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出台以及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等,为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机遇。

  (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要求高等教育加快发展。“十二五”时期是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实现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信息技术和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这对我省高等教育进一步加快发展提出了客观要求。

  (三)巩固和继续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压力进一步增大。我省现有的高校布局、招生规模和学校容量无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无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高等教育发展仍显滞后。在此情形下,如何进一步加快高等教育的发展步伐,满足社会和人民群众需求显得越来越重要。

  (四)进一步繁荣发展民族文化要求加快高等教育发展。我省民族成份众多,少数民族文化丰富多彩。由于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民族之间差距较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多层次文化需求越来越强烈,我省高等学校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不仅能培养一批高层次专门人才,保护、传承民族文化遗产,而且还能够进一步研究、弘扬民族文化,这对于提高我省的文化软实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均有重要意义。

  三、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以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加大经费投入为保障,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主线,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引领方面的作用,努力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智力支撑与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根据人口变化和人民群众对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适当扩大高等教育规模,提高入学率。根据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处理好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本科与研究生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关系,确保我省高等教育协调发展。要发挥高校的多学科优势,不断完善学科布局,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

  2.合理定位,突出特色。在提高质量的基础上,凝练学科方向,突出办学特色。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着力建设与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学科专业。实施分类指导原则,使不同类型的学校办出不同的特色,力争使每种办学类型都有国内一流的院校,每个办学层次都有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

  3.育人为本,提高质量。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推进教育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加大师资队伍和教学条件建设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4.整体提高,重点突破。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提升我省高等教育的整体实力。部署优先领域,提升重点领域的水平。集中人力财力,围绕国家特别是全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重点建设若干所省属大学,重点扶持省级示范性高职学院,重点提升现有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研究水平,确保在相关研究领域有重大突破。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规模稳步扩大,高考录取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办学能力明显增强,教育教学质量、科研创新和服务社会能力明显提升。

  1.高等教育规模适度扩大。到201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2%,在校生总数在我省适龄人口下降情况下保持63万人左右,其中普通本专科生50万人左右,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研究生3.5万人左右。

  2.高等教育结构更加优化。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结构,促进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建1所医学院校、2—3所高等职业院校,甘肃联合大学、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升为本科院校。建立人才需求与学科专业调整机制,科学调整专业设置和学科布局,促进多学科交叉和融合,扩大应用型、复合型和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

  3.高校分类指导体系更加健全。制定相应的办学标准,实施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充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坚持特色办学,确立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目标,在国家高校分类体系中准确定位,构建省级高等学校学科专业人才需求预测、预警和毕业生就业监测反馈系统,引导高等学校主动调整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类型等内容,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办学风格,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紧缺人才。

  4.重点学科建设全面加强。根据高等学校学科特点和专业优势,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集中力量建设与我省主导产业群直接相关的100个重点学科、50个优势特色学科和300个本专科重点专业(其中高职高专100个)、100个急需专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类)。以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为平台,整合全省学科资源,集中力量,重点建设10个左右学科群,使之成为科技创新、社会发展、产业升级的动力和源泉。

  5.高校教师结构趋于合理。本科院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达到75%以上,专科学校达到50%以上;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45%以上。

  6.高等职业教育大力发展。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创新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重点扶持1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发展政策、经费预算、“双师型”师资培养、校园建设、教学与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将其建成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培养实用性专业人才的实验示范基地。

  7.科研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按照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建设好已有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力争新建2—3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1—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水平创新平台和人文社会科学基地作用更加凸显。加大与企业或其他机构合作的力度,建成50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积极争取使高校博士后流动站总数达到50个。进一步发挥甘肃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功能和辐射作用,繁荣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事业。

  四、主要发展任务

  (一)积极改善高等学校办学条件,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需求。根据国家对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和办学条件的有关要求,加强高等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校舍等建设,添置紧缺、关键的教学仪器设备。加大高等教育投入,使全省高等学校的生均校园面积、校舍面积、图书和仪器设备值逐年增长,校园环境、教学基本条件显著改善,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全省高等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达到国家标准,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之上。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把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作为全省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着力提升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实施“飞天学者和创新团队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青年教师海外研修计划”。重点支持建设50个高水平创新团队和50个教学团队。设立专项经费,培育院士后备人选和高校拔尖创新后备人才;设立16—20名飞天学者特聘教授岗位,重点建设10—12个高水平创新团队,部分团队争取进入教育部和国家级创新团队行列;每年选拔60名左右学术基础扎实、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学术带头人,每年遴选80名左右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进行合作研究和学习。

  (三)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系统功能。优化区域布局结构,将高校设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调整高校布局。优化学科布局和专业结构,根据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及特色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要求,推动高校建立面向就业市场的专业设置和调整机制,增加工科类专业设置,优化文科类专业结构,逐年加大技术密集型产业对应专业招生比重,适量减少资本劳动密集型产业相对应的专业招生比重。积极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稳步发展本科教育,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加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力度,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的高等教育体系,重点扩大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通过对现有教育资源进行整合和优化组合,合理布局,规划审定培养方向,凸显区域办学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实现现有优质资源的配置和调整,拓展优势学科和专业,缓办停办没有竞争优势的专业,凸显学校的特色和优势。

  (四)全面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整体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及时调整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建立符合时代要求的课程体系。加大教学投入,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把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作为重要制度。增强高校的基础科研和教学能力,推进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和服务区域经济的专业人才。

  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落实教学改革的核心地位和教学建设的优先地位,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推动教学资源向教学一线倾斜。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加强教材、实验室和校内外实习基地等基本建设,实现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同时发展。更加重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倡导启发式、探究式、案例式、参与式教学。鼓励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重视文化素质教育,促进文理交融。改革研究生选拔制度,深化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不断提高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培养质量。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机制。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制度。完善高校内部质量监控办法,建立行业企业、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家长和中介组织多方参与的评价制度。建立定期教学评估制度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年度公布制度。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开设创业课程,设立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科研成果孵化基地。

  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落实好支持建设本专科重点专业、急需专业的任务。建成一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优质教学资源中心。重点培育和建设300门省级精品课程(其中研究生学位精品课程20门)。高职院校中建成国家精品专业、国家级重点专业40个和2—3个国家级实习实训基地,重点建设10个左右省级实习实训基地。

  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建成一批国家级重点学科。围绕科技发展战略和学科前沿,明确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学科主攻方向,争取在汇聚高端人才、争创高水平成果上实现重点突破,提高学科核心竞争力。“十二五”期间,实施“优势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国家重点学科培育计划”,重点支持150个具有学科优势和50个与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优势特色学科,使之成为我省的标志性学科。培育和建设25个重点学科,争取部分学科进入国家重点学科行列。

  加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建成一批省级和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施“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计划”,重点建设30个甘肃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50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力争建成2—3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加大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力度,力争建成1—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研究开发中心等为依托,组织实施重大自主创新项目,吸引和凝聚高水平人才,推动项目、基地、人才的有机结合。

  (五)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发挥其辐射和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兰州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建设,努力建成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重点把西北民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等5所本科高等学校建成国内同类院校一流大学,鼓励支持5所独立学院建设成为国内有影响的民办高等院校。实施“校长能力提升计划”、“学科带头人领导力培养与提升计划”、“高等院校中层管理干部能力提升计划”,选派30名左右的高校领导,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挂职锻炼或研修;选派100名左右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100名高等院校中层党政管理干部,到国内高水平大学挂职锻炼。实施“优秀博(硕)士论文评选计划”、“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计划”、“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每年评选10篇优秀博士论文、70篇优秀硕士论文,予以表彰奖励;建设20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每年设立5个研究生创新实验室和创新中心,设立研究生科研项目经费,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

  (六)增设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区域布局,建设2所与本地区经济结构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等职业学校,建设1所具有民族特色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存量调整和增量优化的途径,新增和改建有色金属提炼和加工、生物制药、特色农业和特色农产品加工、玉米制种、新能源和煤电技术等新兴高职专业,优化专业布局结构。鼓励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采取引进和本地培育相结合的方式,争取建成1—2所民办高职院校。

  统筹高等职业教育与企业、行业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初步形成政府统筹、行业支持、企业参与、社会协同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制度与政策环境,探索校企合作的新途径、新机制,建设3个左右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形成校企双方在人员交流、技术应用、实习就业等方面的互利共赢。进一步完善“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工学结合”等培养模式。

  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工程。重点支持建设5—9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10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大力提升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充分发挥其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每年选派100名教师,到企业或相关行业见习1年;从企业选拔一批具有实践经验的高水平专业人员,到职业院校兼职;重点建设10个技能型人才培养实践实训基地;建设10个行业性和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

  (七)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高校服务社会能力。实施“高技术合作开发中心建设计划”、“产学研重点项目扶持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计划”、“产学研战略联盟计划”。由企业和研究机构联合建设10个产学研合作开发中心,围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进行攻关;每年支持10个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对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产学研结合项目;建立10个符合我省产业发展需要的产业技术创新基地;以市场为导向,组建10个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主要技术依托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实施“知识服务中心建设计划”、“高级战略研究中心建设计划”,重点建设10个知识服务中心,研究相关服务领域如旅游、金融、文化等产业发展的理论、技术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推动我省服务业的发展;新建3—5个高水平的战略研究咨询机构,提供高层次的战略咨询和决策服务。

  (八)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开展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试点。以提高高校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活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深化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理顺政府与高校的关系,改变政府对学校的管理模式,强化法规、规划和拨款机制等宏观管理,不断弱化对高校微观过程直接管理,确立学校自主办学、自主发展的法人地位。探索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式多样的办学格局,促进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有序竞争、协调发展。

  开展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试点。深化素质教育和招生制度改革,扩大招生自主选择权。按照“多元评价、多次考试、自主选择、自主招生”的原则,探索与高等教育大众化相适应的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高水平大学探索“独立考试、自主招生”制度,高职高专探索“综合评价、注册入学”制度。形成多元化、可选择的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建立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的“立交桥”,探索和完善高职院校优秀毕业生考试或免试专升本的入学制度。

  开展生均经费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改革试点。完善以国家财政投入为主、学生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研究制定高等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探索建立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教学和管理的成本中心和高校拨款咨询委员会,以成本中心为基础,科学测算高等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研究确定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逐步降低专项经费拨款的比例,探索绩效拨款机制。增强高校财政透明度,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投入责任落实到位的监督检查机制。

  开展产学研结合创新模式建设与推广试点。联合高校、大学科技园、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等职业学院和行业企业,探索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新模式,并积极开展政策调研和制度创新,发育完善为产学研结合的长效机制,进行试点推广,推动省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普遍参与研发、生产和人才互动。加快创新型人才、学科带头人和科技领军人才的培养,为我省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开展教师教育创新体系与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探索实施欠发达地区师范生免费教育模式,建立较为成熟的招生、选拔、培养、就业制度规范。以构建“教师教育创新体系”为核心,加强高校与基层教育单位合作,建立协同培养师范生的示范性途径和机制,探索多样化、多层次、开放型的教师教育体系。深化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实施与免费师范生相衔接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计划、远程研修计划,构建职前职后一体化的教师教育体系,培养一批引领西部基础教育发展的高水平优秀师资。

  开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推动职业教育与行业教育相结合,促进中高职之间、学校企业之间实验实训设备、师资人才、管理方式等资源共享。探索“区域性集团化办学”、“行业性集团化办学”和“区域性与行业性相结合的集团化办学”的模式,实行纵向沟通、横向联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完善职业技术人才培养的协作机制。

  开展高等学校分类指导服务体系试点。引导高校合理定位、有序竞争,走创新型、开放型、特色型、服务型发展之路。重点探索我省高等学校发展定位,建立高等学校办学质量分类评估体系,培育和发展教育质量评估的中介服务机构。尝试对不同类型和层次的高等学校在生师比、生均拨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教师工作量结构、评估与奖励等方面制定不同的政策。

  开展促进民办高等教育规范发展试点。整体规划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改善政策环境。探索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机构的分类管理制度,扶持1—2所示范性民办高等学校建设,实施民办高校教师、管理者培训计划,建立监管体系,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高校规范健康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精神,加强对高等教育的领导。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12号)精神,加大对高等教育的领导和支持力度。省政府设立甘肃省高等教育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定期研讨我省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统筹规划全省高等教育发展。制定和完善相应政策法规,为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创造优越条件和宽松环境。加强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指导和办学质量的监控工作。

  (二)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增强学校发展活力。各级政府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对高等教育的管理方式,依法保障高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落实高校法人地位。改变直接管理高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规范决策程序,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公开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成立甘肃省教育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论证,提高重大教育决策的科学性。

  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不同类型和层次的高等学校在性质和使命上的差异,在生师比、生均拨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教师工作量结构、评估与奖励等方面制定不同的政策,鼓励高等学校办出特色,在各自的层次与类型内追求卓越,实现结构合理、各类型高校和谐发展的新格局。完善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公办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依法落实党委书记、校长职权。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

  (三)完善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切实加大高等教育财政投入力度。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积极争取将部分省属高校纳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改革完善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为主、稳定增长的高等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制定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项目和资金支持,提高生均拨款水平。在维持正常办学经费投入的前提下,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的经费预算投入。建立省属高校学费标准动态调查机制,引导学校统筹安排经费。加强经费监管,规范高校内部财务管理,降低办学成本,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进一步拓宽高等学校办学和发展资金渠道。按照“分步实施、多种方式、多渠道解决”的原则逐步化解省属高校债务,建立以高校为主体、政府和高校合理分担的化解债务机制,将高校债务规模控制在合理区间,降低债务财务风险。

  (四)制定优惠政策,创造高层次人才成长创业条件。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教师待遇,稳定高校教师队伍,吸引高层次优秀人才充实到高校教师队伍中来。创新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方式,引导教师潜心教学科研,鼓励中青年优秀教师脱颖而出。采取更加特殊的政策,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开拓多种渠道,吸引海外人才。坚持以我为主、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方针,制定和实施参与全国人才竞争的战略和更加灵活地引进海外智力的政策,开辟多种渠道吸引留学人员和海外学者以多种形式为我省学科建设和基础研究的发展贡献才智,积极吸引国外科学家来甘从事研究工作。

  (五)建立规划执行评估机制,引导高等教育科学发展。本规划是指导全省高等教育发展的专项规划,各高校和教育部门要依据本规划制定阶段性及年度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实现规划与工作任务的有效衔接。同时,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与跟踪分析,建立和完善规划中期评估制度,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切实提高规划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完善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