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发〔2012〕71号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积石山引水工程是解决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县17个乡镇25.76万群众饮水安全问题的一项重大工程,总投资3.8亿元。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0〕20号)中“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地方大型水利工程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省人民政府负责或委托组建项目法人”的规定,省政府决定委托你州负责组建项目法人,任命法人代表,具体负责积石山引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请你州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组建项目法人,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加快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力争工程早日开工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