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有色金属新材料创新创业示范园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2-06-14    浏览次数:6

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呈报〈金昌有色金属新材料创新创新示范园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金管发〔2012〕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对《甘肃省有色金属新材料创新创业示范园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方案内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促进我省有色金属新材料内生技术输出转化和外源技术引进,推动中小微企业优势互补和错位发展,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延长特色产业链,同意建设甘肃省有色金属新材料创新创业示范园。

  二、建设单位为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地点为金昌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总体目标

  以镍铜钴及贵金属新材料、合金材料、新型复合材料、稀贵金属加工、有色金属盐类化工为重点,建设创新研发平台和孵化配套设施,引进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上下游配套企业,打造有色金属新材料深加工产业链。到2015年,形成1万吨/年有色金属新材料的生产能力,构建有色金属新材料产品研发、产业化示范和中小微企业孵化发展基地,实现工业总产值20亿元。

  四、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期

  主要建设内容:购置研发设备和检测仪器,建设冶炼及熔体处理、有色金属新材料研发、铸造加工焊接与表面处理、有色金属加工装备、结构表征与性能测试等创新研发平台,新建孵化中心20000平方米、标准厂房60000平方米、仓储物流设施25000平方米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引进建设晶镍催化剂、高纯金属、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环保型贵金属电接触复合材料、镍铁合金、铜镍合金、纤维材料、稀贵金属功能材料、结构材料及有色金属化工新材料等产业化生产线。

  建设期:5年。

  五、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示范园总投资2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5000万元,其余资金由示范园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据此,请通知示范园建设单位抓紧制定年度建设计划,落实建设资金,加快示范园建设。在示范园建设过程中,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规定,做好各项工作,争取示范园早日建成发挥创新创业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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