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全省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煤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5    浏览次数:1

关于贯彻落实全省防汛工作会议精神

切实加强煤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

  6月8日上午,省政府召开了2012年全省防汛工作会议。省防指总指挥、副省长郭迎光作了重要讲话,对当前防汛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二是进一步明确把握我省防洪工作的重点和特点;三是切实加强科学防控,坚持集中统一科学调度骨干水利工程;四是进一步深化防汛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五是进一步抓好抢险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六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当前,我省已进入汛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省煤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煤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

  根据山西省气象部门预测,今年6月至8月,我省平均降雨量223毫米至389毫米,较常年偏多。由于各地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局部地区极端强降水事件发生的频率可能增加,防汛形势不容乐观。今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我省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时刻,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关系全局,意义重大。省委、省政府对今年的防汛工作高度重视,王君省长专门作了重要批示:“结合全国性的三个会议,安排部署我省的防汛工作很有必要,六个方面的工作提的很好,要安排各地认真落实,要立足防大汛、保安全,把中央要求落到实处”。为此,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清醒认识今年防汛形势,切实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要高度重视汛期强降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等自然灾害给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实抓好。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严格执行防汛工作制度,建立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运行机制和管理规范、协调有序、权责一致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煤矿防汛指挥机构的职能,调动广大煤矿从业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抓好防汛工作的合力。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对每一个有防汛任务的矿井及各类设施都要明确责任人,因人为因素出了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把握防汛重点,加强科学防控,进一步深化防汛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

  暴雨山洪及次生地质灾害等,历来是我省防洪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我省煤矿防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必须牢牢把握这个防洪重点,有针对性的注意对重点部位和环节,落实度汛方案和措施,落实防汛巡查观察和观测报警责任,加强山洪、泥石流灾害的预防、预警和预报工作,建立“防、撤、抢”群测群防体系。

  4月下旬至5月底,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面做好2012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晋汛[2012]2号)文件要求,省煤炭厅组织了全省煤矿防汛准备工作检查。总的看,大多数单位对煤矿防汛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储备到位,预案完善,演练开展,排治认真。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的煤矿负责人认为本地区十年九旱,今年雨量也不会太大,思想麻痹,对汛情形势估计不足,危机意识不强;特别是个别停产矿井对防汛工作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二是有些煤炭集团公司对兼并重组煤矿井田内及周边废弃井口、老空积水情况了解不清,地质资料了解不详。三是一些基建矿井防汛物资数量不足,防汛物资与工地施工工具同室存放,没有做到防汛物资分类存放,挂牌专人管理。四是个别煤矿防汛应急抢险队伍虽以建立,但未进行系统学习培训和演练。五是有些单位部分防汛工程或隐患治理还没有完工,个别煤矿把工业广场或储煤厂设在河道内,下设暗涵泄洪,如遇极端天气或杂物阻塞可能造成泄洪不畅,造成短时洪水积聚,易形成堰塞湖,甚至造成洪水灌井,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对以上问题,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要认真吸取长治市善福联营煤矿“4·13”透水事故事故教训,要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和防汛工作:要填平压实与矿井连通的采煤塌陷坑,按设计要求充填并加固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已关闭的废弃煤矿井筒和报废钻孔;井下构筑的防水墙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并组织验收方可投入使用;地表河流附近或易受山洪威胁的矿井要构筑防排洪设施,并将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井口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矿井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要加强对井下排水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运转正常等。要深化防汛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强化措施,限期整改,以确保一般隐患及时整改,较大隐患主汛前全部整改到位,对短时期不能处理的隐患,要落实度汛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地方,要按照防汛责任制的要求,按照防汛事前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

  三、认真落实预案工作,强化抢险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加强应急值守和处置工作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应对自然灾害各项预案的编制和完善工作,并加强演练,做到超前谋划、周密部署。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特别是加强与气象、地质、水利、地震等部门的联系,完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应急联动机制,加强汛期雨情、水情监测,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搞好协调联动,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要进一步抓好抢险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明确煤矿企业防汛抢险队任务,各级矿山救护队从现在起要进入战备状态,进行相关训练和演练,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保证遇到险情时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同时,要做好已储备防汛物资和装备的补充管理,进一步健全调运制度和措施,为“防大汛、抢大险”做好充分准备。要严格执行暴雨期间停产撤人的规定,凡是受洪水淹井威胁的矿井,在暴雨期间必须立即停产撤人。要加强不间断的巡查和监测,密切掌握本地区、本单位汛期各种自然灾害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要加强汛期值班工作,建立严格的汛期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靠前指挥,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认真做好汛情报告、灾情统计、信息传递等工作,确保调度指令传递迅速、执行及时、落实到位。坚决杜绝玩忽职守、擅离岗位的问题的发生,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上报不及时和不如实、抢险不及时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进一步加强汛期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防汛抢险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及时解决处理防汛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要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汛前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煤矿企业及时予以解决,对发现问题不处理,推诿扯皮,不作为的责任人要实行事前问责。要把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防治水专项检查以及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结合全省矿井标准化创建活动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的落实,全面落实各级各类责任,倍加努力地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汛期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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