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业及高新技术领域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5    浏览次数:2

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

  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做好已到期项目验收工作,根据《安徽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及《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近期项目验收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要对所管理的到期未验收项目进行清理,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抓紧准备项目验收,按要求编制验收申请材料,尽快提交项目验收申请。

  二、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须对项目承担单位的验收材料进行规范性审查,并在项目验收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报省科技厅委托的项目管理机构——省科学技术研究院项目管理中心审核。

  三、委托有关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对验收材料审核合格后的项目组织验收。请各有关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制定验收计划,按照相关文件,对照计划任务书规定的研究内容和指标,认真组织验收,其中重大项目要进行现场验收,原则上8月3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验收工作。验收计划安排报省厅高新处。

  四、对已通过验收的项目,各归口管理单位要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尽快将验收证书及所附材料报省厅高新处办理相关手续。逾期3个月不办理手续的,已进行的验收无效。

  五、严肃验收工作纪律,确保项目验收质量。省科技厅将适时组织抽查,并将验收质量作为年度工作考核评比及相关指标分配的依据。

  联系人:省科技研究院 瞿 唯 0551-5148619

  科技厅高新处 杨燕珍 0551-2653528

  附件:到期科技计划项目清单(略)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