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水利部公告2011年第47号)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经审核和公示,现作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行政许可决定: 同意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22个单位取得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岩土工程类)甲级资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等23个单位取得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混凝土工程类)甲级资质,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等6个单位取得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金属结构类)甲级资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水利部长江科学院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4个单位取得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机械电气类)甲级资质,长江空间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武汉)等8个单位取得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量测类)甲级资质。(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