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技推[2011]59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文件及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我中心根据《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围绕水利中心任务,结合当前水利对先进实用技术的需求,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的评审工作,共有68项技术(产品)列入,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发布。
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水利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扩大水利科技成果的宣传,积极采用先进实用技术,切实提高行业科技水平,为水利现代化建设与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