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1年第95号
【发布日期】2011-12-27
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国发[2011]25号)要求,我部对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中的行政强制规定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我部没有需要修改或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涉及行政强制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详见附件)。
附件:商务部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清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