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炭行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2-06-19    浏览次数:2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炭行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

  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炭行业科技创新工作,营造全行业科技工作的良好环境,省厅根据国家、省有关科技工作的精神,省厅研究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炭行业科技工作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及时反馈省厅。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炭行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速全省煤炭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全行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工作对煤炭工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实现煤炭工业率先转型跨越发展,现提出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炭行业科技工作的意见。

  一、我省煤炭行业科技工作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省煤炭行业科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方针,大力开展科研攻关、技术改造和新技术的引进再创新,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科技工作体系,全省煤炭行业科技工作成效显著,为全面推进科技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到目前,全煤炭行业中大同煤矿集团、山西焦煤集团、阳泉煤业集团、潞安矿业集团、晋城无烟煤集团等五大集团共建立起5户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太原煤炭气化集团公司、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兰花科创集团公司、沁新能源集团公司、晋煤集团晋城凤凰实业公司建立起6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太原东山煤矿等建立起18户市级技术中心。通过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相结合,我省煤炭行业的技术中心建设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建立,科技人才队伍培养,创新能力提高,创新体系形成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和提高,提升了我省煤炭行业整体科技水平,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科技基础,为支撑全省转型跨越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煤炭行业科技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的逐步转变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煤炭行业科技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关键之年。进一步加强煤炭行业科技工作,增强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开发能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是实现煤炭工业率先转型跨越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实施打造山西煤炭品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再造新山西重大举措的有力保证。

  三、进一步加强煤炭行业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新时期的行业科技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煤炭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为目标,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宗旨,以国家、省重大科技计划为载体,更加注重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更加注重对科技资源有效动员和整合,进一步树立科技创新对煤炭工业转型跨越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不断完善我省煤炭行业技术创新体系,提高科技创新的贡献率,提升我省煤炭行业整体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实施“七高一文明”发展新模式,率先走煤炭工业转型跨越发展新路。

  (二)总体目标。要坚持把推动自主创新摆在煤炭行业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大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增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快煤炭行业创新体系建设,煤炭行业发展中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水平达到全国同行业领先或先进水平。我省五大煤炭集团公司要完善和发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要尽快升为国家级,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技术中心要尽快升为省级;地方骨干煤炭集团公司要加快建立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1、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有理论依据,社会重视有良好氛围,创新发展有典型示范;社会创新投入稳定增长,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产学研合作成为整合社会创新资源的有效载体。

  2、围绕煤炭产业调整和振兴,贯彻落实省政府2008年第219号令(《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技术中心建设力度,全省煤炭行业在原来基础上力争建立起9户国家级技术中心,建立起10户省级技术中心,建立起30户市级技术中心,提升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

  3、各市煤炭工业局要加快技术中心建设工作,积极引导、扶持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力争3~5年内对具备条件、年产120万吨以上的地方骨干煤炭集团公司,建成10~20家市级技术中心;已建成省级技术中心的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太原煤炭气化集团公司、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兰花科创集团公司、沁新能源集团公司、晋煤集团晋城凤凰实业公司等要力争3~5年内升级为国家级技术中心。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太原东山煤矿、晋神能源沙坪煤矿、忻州保德煤矿、宁武煤业集团要力争3~5年内升级为省技术中心。

  4、煤炭行业发展中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水平要达到全国同行业领先或先进水平,通过企业技术中心、产学研技术联盟等创新组织的努力,解决煤炭行业发展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并使技术研发达到全国同行业领先或先进水平。

  5、建立以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工艺技术创新、技术标准为重点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使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得到提升。

  四、进一步加强煤炭行业科技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加强煤炭行业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科技工作要以现代化矿井建设为目标,以先进适用技术提升煤炭产业为切入点,大力淘汰落后的煤矿装备和更新落后技术,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重大共性技术,应用可靠先进的工艺技术装备矿井,实现以产业技术升级为主导的产业结构;试点推广应用煤矿无煤柱开采、“三下开采”、煤矸石充填新工艺,实施精采、细采,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试点推广建设矿井自动化、智能化无人工作面,实现煤矿安全高效开采,提高煤炭行业整体现代化水平。

  (二)积极探索煤炭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开发模式。围绕我省煤炭工业发展“十二”规划新部署,以国家、省重大科技计划为载体,以煤矿重大装备研制为突破口,围绕行业急需解决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及配套技术,在煤矿开采、瓦斯治理、水患防治、煤机装备制造、煤化工和煤层气开发利用技术等研究方向,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及产品,激励培育新的增长点,加快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加快我省晋中、晋北、晋东三大煤炭基地建设和18个国家煤炭矿区建设。

  (三)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有条件的煤炭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建立行业工程技术中心,鼓励煤炭企业采取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等方式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形成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技术创新机制,把创新政策和创新责任结合起来,把促进经济和发展技术结合起来,把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结合起来,提高煤炭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我省煤炭行业整体科技水平,为煤炭工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引领和技术支撑作用。

  (四)加强行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结合国家重点科技发展计划,搭建行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强行业科技活动信息的采集和基础数据的积累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数据库,促进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建立行业科技信息网络,提高科技资源的利用率;积极开展煤炭行业与非煤行业之间的科技资源共享机制研究,促进煤炭行业科技工作与非煤领域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

  (五)加强国际合作,参与国际竞争。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开展全球性、区域性的煤炭行业活动,开展国际合作,加强与国内外研究机构之间的交流,全方位的主动利用全球科技资源,促进煤炭行业科技快速进步。推动大同煤矿集团、山西焦煤集团、阳泉煤业集团、潞安矿业集团、晋城无烟煤集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等大型煤炭企业“走出去”,跻身国际市场竞争,成为我省乃至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中坚力量,打造好山西煤炭品牌,建设全国一流,世界煤炭领域占据重要位置的山西煤炭“航母”。

  (六)全面推进煤炭信息化建设的步伐。煤炭信息化建设是我省推广矿井“两化融合”建设的基础,是实现安全生产自动化、管理系统化的重要途径。要加强对煤矿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明确目标和任务,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的培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化提升和促进煤炭行业信息化创新步伐,扎实推进煤炭行业信息化工作,强力推动矿井自动化、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人力资源优势能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煤炭工业化路子。

  五、营造有利于加强煤炭行业科技工作的环境

  (一)提高宏观管理和服务意识。行业科技工作的职能和方式要随着改革的深化不断发展和完善。新时期的行业科技工作的重心应转向加强科技宏观管理和服务上来,要围绕产业技术升级和行业技术进步,体现跨行业、跨领域、跨区域的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意识,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行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二)加强煤炭行业科技工作队伍的建设。选拔具有专业知识背景、年富力强、善于组织协调的人士从事行业科技管理工作。加强对行业科技管理人员的定期轮训,着力培养富有创新能力的人才,推进行业科技管理人员的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

  (三)进一步加强对煤炭行业科技工作领导和服务。全省煤炭行业要从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煤炭行业科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再造一个新山西的宏伟战略出发,从率先走煤炭工业转型跨越发展新路的迫切需求出发,高度重视煤炭行业科技工作,同心协力,全面把我省煤炭行业科技进步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1、省厅将成立山西煤炭行业科技创新领导组,加强对煤炭行业科技工作的宏观决策和领导。厅长担任领导组组长,总工为常务副组长,厅科技装备处具体承担日常的综合指导、协调工作。

  2、全省煤炭行业各级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强化科技意识。各市煤炭工业行政管理部门、各煤炭集团公司等单位要认真贯彻省厅《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炭行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不断提升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视程度,把科技创新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研究和解决科技创新工作的问题,切实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

  3、要进一步充实完善科技管理机构。各市煤炭工业行政管理部门、各煤炭集团公司都要建立和完善科技管理机构,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并督促各煤矿企业特别是要加强整合煤矿的科技管理、机构建立、人员配备、素质提高和科技进步工作,实现科技创新工作在煤炭行业全覆盖。

  4、省厅每年要召开至少两次会议,专门研究科技创新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解决行业科技创新工作中的问题,具体落实科技政策、措施、目标并安排部署和检查进度。

  5、坚持权利和责任相统一、指导和服务相统一的原则,加强煤炭行业部门对项目指导、跟踪、协调、服务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市局、集团公司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本部门、本单位各类科技项目;省级以上的各类煤炭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鉴定、科技进步奖评审,各市煤炭工业局、各煤炭集团公司都要通过省厅进行申报,并作为省厅的重点科技项目、科技进步奖的候选。省厅根据科技项目类型,结合厅领导的分工,由厅领导牵头参与省厅重点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确保各类科技项目的顺利实施。

  6、各市煤炭工业行政管理部门、各煤炭集团公司等有关单位根据当地实际,结合“十二五”规划,要切实制定出具有各自特色的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及办法,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加快推进,强力推动科技创新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取得实效。5月底,将本单位实施方案上报省科技厅装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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