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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沼气灶具及配套产品和服务体系专用设备采购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1-06    浏览次数: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部分别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和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2011年43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沼气项目沼气灶具及配套产品供货商入围资格和服务体系专用设备目录进行了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完成了评审,提出了2011年沼气灶具及配套产品入围供应商名单和服务体系专用设备采购目录(见附件1、2、3),并分别由两家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了中标和入围通知书。为进一步做好采购工作,规范采购行为,提高售后服务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和规范采购工作

  做好2011年沼气灶具及配套产品和专用服务设备采购工作,是加快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进度的紧迫任务。各省要按照通知要求尽快与2011年中标入围企业和进入目录的设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于2012年6月底前以省为单位将合同签订情况报送我部科技教育司(见附件4、5)。要切实规范采购工作,采购合同签订后要及时将合同中单套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合同价格、售后服务承诺以及项目县和供货企业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在省、县两级农业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情况将作为对各省和相关项目县农村沼气项目招标采购和建设质量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中标企业和目录设备供应商要向签订采购合同的地区提供供货样品,原则上灶具及配套产品每县至少提供一套,服务体系专用设备样品由省农村能源管理部门从本省采购的设备中随机指定,每省至少保留一套。各地要严格执行招标结果,严禁采购中标结果以外的产品或设备,严禁与中标结果以外的产品或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严禁组织二次招标。项目县要指定专人负责采购货物的验收、登记和发放等工作,并保留原始记录。各中标入围企业和设备供应商要按采购合同明确的内容及时足额供货。要严格执行采购纪律,严禁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企业宴请、接受企业馈赠、在企业报销费用。

  二、切实加强售后服务

  各省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中标入围企业和目录产品供应商售后服务的日常监督管理,原则上产品和设备销售到哪里售后服务网点就要覆盖到哪里。各入围企业和目录产品供应商要切实兑现售后服务承诺,提高售后服务网点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售后服务效果和用户满意程度将作为下一年招标评分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不得作为售后服务转包机构,凡承担沼气灶具及配套产品和服务体系专用设备售后服务转包的机构,必须与供货商签订转包服务合同,认真履行合同内容,转包服务费严禁以现金方式结算。各入围企业和目录产品供应商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用户回访,并制订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回访和整改记录将作为下一年招标评分的参考依据。对未能按承诺开展售后服务的供货商或转包机构,要视用户反映情况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将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围供货商资格。

  三、及时支付采购货款

  为了发挥省级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避免出现拖欠货款和弄虚作假现象,2011年沼气灶具及配套产品和专用服务设备全部实行省级集中采购,没有实行省级集中采购的省区要尽快调整采购方式。各省要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时向供货商支付相应货款。各省要对本省拖欠采购货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对因非正常原因拖欠货款的项目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后,我部将按照规定予以通报,并酌情调减项目单位下一年度农村沼气项目任务。

  四、加强质量和使用监管

  我部将委托农业部沼气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和社会中介机构等单位每年深入各地用户,对入围产品和目录设备质量及使用情况、各企业和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情况、各省采购货款支付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视为不良记录,在下一年度沼气灶具及配套产品和专用服务设备招标评分中酌情扣分,并与沼气项目安排挂钩;凡供货产品型号规格、质量功能与评标产品不一致的供货商,将对其采取产品召回、限期整改和没收质量保证金等措施;对用户反映较多的,按照规定取消其本次入围和目录资格。各省也要建立招标产品和设备供货商供货质量、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情况、项目县采购产品和设备登记发放与使用检查等考核评价制度,每年对招标产品和设备采购及使用情况在全省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对一些多年拖欠货款、产品和设备采购与货物发放管理工作不规范的项目县要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及时报部科技教育司。各省要向用户公布举报电话,对用户举报的问题要及时核实和查处。

  五、认真做好信息统计

  中标入围产品和目录设备采购合同实行备案管理,相关工作委托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和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承担,请各省督促入围企业和目录设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合同备案工作。

  请各地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配合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切实做好2011年农村沼气灶具及配套产品和服务体系专用设备采购和管理工作,促进农村沼气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传真:010-59193076

  邮箱:kjsnyc@126.com

  网上填报地址:生态家园网(www.ehome.gov.cn)

  附件:

  农办科〔2011〕60号.ceb

  附件1:2011年沼气灶具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中标结果.xls

  附件2:2011年沼气灶具配套产品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中标结果.xls

  附件3:2011年沼气服务体系专用设备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中标结果.xls

  附件4:2011年××省(区、市)沼气灶具及配套产品合同签订表.doc

  附件5:2011年××省(区、市)沼气服务体系专用设备合同签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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