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印发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价格政策问题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8    浏览次数:4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价格政策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循环使用教材正文印张、封面、插页价格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816号)(以下简称《教材价格管理通知》)附件相应基准价格上浮20%执行。

  通知要求,根据《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考虑到循环使用教材特殊性以及印制、装订要求相对较高,循环使用教材正文可使用105克纸张;循环使用教材正文印张、封面、插页价格按《教材价格管理通知》附件相应基准价格上浮20%执行。

  中央各部门(单位)所属出版单位出版的循环使用教材零售价格,由出版单位制定后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和有关省价格、出版部门。中小学教材管理其他政策仍暂按《教材价格管理通知》等现行规定执行。(摘自2012年6月18日《 人民日报 》第12 版 记者赵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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