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草原母亲为国分忧、以德育人、无私奉献的精神,自治区妇联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广电局和内蒙古日报社将于2012年9月举办以"感恩祖国母亲·讴歌草原母爱"为主题的内蒙古第三届草原母亲节,届时开展"感动草原——十杰母亲"评选表彰活动。
内蒙古第三届"感动草原-十杰母亲"的评选推荐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29日。评选范围:全区城乡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美誉度的母亲,以及用母爱温暖心灵、温暖社会、回报祖国、成绩显著的优秀女性均可参加评选。
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民族团结,遵纪守法,长期在内蒙古工作生活,为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广大群众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并健在的女性公民。2、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甘于奉献,成效显著,事迹感人,社会影响力大,具有典范作用。3、以德育人,科学施爱,以现代教育理念和方法教育子女效果显著。4、大力弘扬母爱精神,孝老爱亲,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在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5、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在内蒙古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
推荐方式: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方式并经所在地公示审核后,填报候选人登记表上报内蒙古第三届草原母亲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内蒙古妇联宣传部)。公众推荐按属地管理到当地妇联报名参评。第三届草原母亲节期间还开展为母亲办实事、书法绘画摄影大赛、家庭才艺汇演、征文等主题系列活动,想了解评选推荐活动的具体要求、系列活动的详情请登录内蒙古妇女网查询(http://www.nmwomen.org.cn)或内蒙古第三届草原母亲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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