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29    浏览次数:2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人专司函〔2014〕104号)精神,现就2015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的留学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二)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申报项目在国内或本地区、本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项目类别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分为重点、优秀、启动三类:

  (一)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

  (二)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三)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填报申请。

  登陆成都市外国专家局自助网站http://chengdu.caiep.org/下载《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及申报汇总表,按“填表须知”逐项填写申请表,并于指定处加盖公章。涉密项目请注明。

  (二)提供证明材料。

  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的回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立项文件(申报重点类的提供项目国家立项文件;申报优秀类的提供项目省部级立项文件)、其它能证明个人和申报项目有关的材料。

  (三)资料报送。

  上述表格及附件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同时请提供申请人证件照电子版本一份)报送至所属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

  四、资助标准

  市外专局对各区(市)县上报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按规定上报国家人社部。国家人社部批准后,按获批项目类别,重点类资助10~20万元,优秀类资助5~10万元,启动类资助2~5万元,市外专局将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五、申报要求

  (一)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负责本地区申报工作,对申请人、申请项目和其它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各项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二)请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局收到通知后,抓紧时间组织本地区2015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并于2015年2月9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择优项目报成都市外国专家局。

  成都市外国专家局

  2015年1月19日

  (联系人:李维丹、张曦;联系电话:028-61888213、028-61888212)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