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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经营人名单(截止到2011年12月21日)

发布日期:2012-01-11    浏览次数: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企业已按规定向交通部办理经营资格登记手续,颁发《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准予从事所核准口岸的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现予公布。


  附件: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经营人名单(截止到2011年12月21日)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章)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文档附件:
 
  1.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经营人名单(截止到2011年12月21日).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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