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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贸易促进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1-12    浏览次数:2

  农办外〔20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随着我国农业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国内外两个市场的相互影响越来越明显。农产品贸易的健康发展,对于确保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越来越重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农业贸易促进工作、推进公平贸易环境建设、建立产业损害预警与贸易救济机制、强化农产品营销促销工作、完善农业贸易公共信息服务、提高农业贸易政策研究能力。为此,我们编制了《全国农业贸易促进规划(2011-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积极争取条件,明确相应职责,结合实际制定本地规划,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全国农业贸易促进规划(2011-2020年)

  农业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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