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2011年度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2-06-20    浏览次数:2

各市质监局、杨凌示范区质监局,各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各有关实验室:

  根据2011年度能力验证工作计划,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和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作为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分别组织实施了酱油中氨基酸态氮含量和水中氟化物的测定2个能力验证计划项目。共有158家实验室参与了188个相关参数的能力验证活动(其中30家实验室分别参加了两个参数的能力验证活动),目前所有项目均已通过我局组织的专家验收,现将2011年度能力验证相关结果通报如下:

  一、此次能力验证活动中共取得175个满意结果(详见附件1)。按照相关规定,本次能力验证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2012年接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验收、授权)评审时,可以免除能力验证满意结果项目的现场试验考核。对于首次申请资质认定的,计入其参加能力验证记录。有关部门在相关检测领域布置任务时,应优先选择能力验证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

  本次能力验证中期结果可疑或离群的实验室,经补测后取得满意结果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恢复其该项目的资质认定检验资质。

  二、此次能力验证活动中共有11个离群结果和2个可疑结果(详见附件2)。能力验证结果为离群(为补测后结果)的实验室,根据《陕西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条例》、《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国家认监委2006年第9号公告)的规定,取消其该检测参数的资质认定项目。对出现可疑结果的,要求相关实验室暂停该参数的检测工作,待进行认真整改重新复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展该参数的检测。已取得此次能力验证项目检测资质但未参加本次能力验证项目的实验室不得开展该项目的检验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出现离群结果的实验室,应认真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通过与其他实验室进行实验室间比对的方式验证整改效果。

  (二)自愿参加此次能力验证出现离群或可疑结果的实验室(包括资质认定证书不在有效期实验室),也应认真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积极与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实验室间比对来验证整改效果,并请将本次能力验证结果及相关信息及时告知相关管理部门。

  (三)请各市质监局加强对相关实验室的日常帮扶和监管,监督出现离群和可疑结果的实验室不得开展相应参数的检测工作,对违规开展检测工作的及时给予查处。

  附件:2011年度能力验证项目满意结果实验室名单及项目汇总表以及2011年度能力验证离群和可疑结果实验室名单及项目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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