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国土资源领域的意见》发布

发布日期:2012-06-20    浏览次数:3

  国土资源部6月18日宣布,国土资源部、全国工商联已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国土资源领域的意见》,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土地整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国土资源领域。

  《意见》提出,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主体盘活国有建设用地,民间资本投资主体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可依法通过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支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主体以市场交易、合资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其他国有建设用地。要保障民间资本投资主体参与国土资源领域市场竞争的平等权利,切实保证民间资本投资主体与其他投资主体平等进入、公平竞争的待遇。(摘自2012年6月19日《经济日报》第5版 记者黄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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