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工信产业〔2012〕543号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跨越发展的决定》(云发〔2012〕5号)精神,着力打造50个工业强县,加快推进县域工业跨越发展,需要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县域工业发展情况。现就报送县域工业发展情况及组织申报工业强县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县域工业发展
县域工业是县域经济的主体和重要推动力,是全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工业三年倍增”和“3个10千亿工程”的发展目标,打好产业发展“三大战役”,很大程度取决于县域工业发展。各州(市)工信委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应科(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二、认真报送县域工业发展情况
(一)认真填报县域工业调查表
为全面掌握全省各县(市、区)工业发展现状,我委决定对全省129个县(市、区)县域工业发展情况展开调研。各州(市)工信委要积极组织所属县(市、区)工信部门商当地统计部门,准确填报“2012年云南省县域工业调查表一”(附件1)、“2012年云南省县域工业调查表二”(附件2),并及时收集汇总后统一报我委。
(二)及时报送发展数据
为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县域工业发展情况,我委将建立县域工业发展情况季报、年报制度。从今年三季度起,各州(市)工信委要组织所属县(市、区)工信部门商当地统计部门,及时准确填报县域工业发展情况季报表、于季度末的次月15日前统一报送;年末,除组织所属县(市、区)工信部门报送季报表外,还需报送县域工业发展情况年报表。同时,各州(市)、县(市、区)要对上年度县域工业发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包括发展情况、产业培育、主要做法、困难问题、意见建议、下步打算等),一并报我委。
三、积极组织申报工业强县
今年,全省要重点培育和打造50个工业强县。在各县(市、区)自愿申报、州市工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我委将从工业发展基础、规模实力、增长潜力、工作积极主动性等方面,对原40个工业强县及20个备选县进行调整和充实,综合确定50个工业强县名单。各州(市)工信委要组织辖区内自愿申报工业强县的县(市、区)按要求填报申请表(附件3),统一行文推荐报我委。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州(市)工信委将本单位负责县域工业工作的分管领导、科(处)负责人名单、联系电话(传真)、手机号码于7月2日前报我委。
2、请各州(市)工信委将所属县(市、区)填报的县域工业调查表一、二收集汇总后,于7月15日前统一报我委。
(三)请各州市工信委对本地区申报工业强县的县(市、区)进行认真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并附申请表(附件3),于7月15日前统一行文报我委。
(四)从今年三季度起,县域工业发展情况季报表,由各州(市)工信委统一收集汇总后,于每季度末的次月15日(即每年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报送;年末,季报表、年报表、工作总结一并报送。
(五)季报表、年报表,我委另行制发。
(六)本通知及所需填报表格,各地可登陆我委门户网站(网址:www.ynetc.gov.cn)下载。
联系人:产业政策处 岳 可 0871—3512534
成雪莲 0871—3512693(传真)
电子邮箱:ynxygy@163.com
附件下载:
1. 2012年云南省县域工业调查表一
2. 2012年云南省县域工业调查表二
3. 2012年云南省工业强县申报表
二O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