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装备函〔2012〕658号
各市经信委(经委),广德、宿松县经信委:
根据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2〕290号,见附件1)要求,现将2012年度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生产自走式联合收割(获)机产品的企业和从事制造功率大于18.40kW的以多缸柴油机为动力的拖拉机生产企业。
二、申报材料:企业应按照《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装〔2012〕160号,见附件2)第四条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开展此项工作,并将初审合格并汇总后的准入公告申请企业推荐名单和准入公告申请书(一式五份,并提交电子文档)于7月15日前报送省经信委(装备工业处)。
联系人:于红/吴玉兰,电话:0551-2871882,邮箱:zhuangbei@ahec.gov.cn。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2〕290号)
2、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装〔2012〕160号)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