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4日 川发改价格〔2012〕485号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局:
你们《关于泸州客运中心站收费标准的请示》(泸市发改价资〔2012〕317号)收悉。该站属新建汽车客运站,建站起点高、设施设备一流,经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核定为一级汽车客运站(川运函〔2012〕143号)。根据《四川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川发改价格〔2011〕1763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现批复泸州客运中心站收费项目及费率标准如下(见附件)。
从2012年6月8日起执行。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