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家具国标:儿童家具不跟成人家具“混”了

发布日期:2012-06-25    浏览次数:2

  《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将于2012年8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适用于3—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它是国家强制性标准,一旦实施,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销售的儿童家具的产品质量,将必须执行并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儿童家具标准的严格规定,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家具制造的各个环节,包括油漆、纺织面料、皮革、塑料、板材等原材料的选择,原材料的理化性能和环保指标均直接影响着儿童家具成品质量,原材料的选择决定是否符合该标准要求。

  据了解,在2011年抽查儿童玩具,抽查质量不甚理想,原来儿童家具还一直只是参照成人的标准,在参照成人标准要求抽检的情况下,产品合格率尚且差强人意,如果按照通用技术条件去抽检的话,合格率肯定更低。现在在市场流通的儿童家具产品,严格来说大部分是不合格的。国家家具产品监督检验中心主任海凌超特意列举了近年在儿童家具领域的多次召回事例来说明儿童家具标准明确到法律高度的必要性,同时提到许多国内的知名品牌同样存在不及格的情况。

  据悉,《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重点对儿童家具的结构安全做出明确要求。

  “架构安全”规定:产品不应有危险锐利边缘及尖端,棱角及边缘部位应经倒圆或倒角处理等。标准增加了对儿童家具产品的边缘及尖端、突出物、孔及间隙、折叠结构、翻门翻板等的明确规定,防止给儿童带来伤害。为避免儿童藏匿在家具中时间过长而窒息,规定儿童使用的柜体类封闭式家具须具有一定透气功能,盖、门等不可自动锁定等。

  增加警示标识:标准规定,儿童家具产品上或使用说明中应明确规定产品适用的年龄段及其他要求的安全警示标识,并规范了警示标识的用语。例如,如果产品需安装,应在使用说明中标示“注意!只允许成人安装,儿童勿近”的警示语;如果产品有折叠或调整装置,应在产品适当位置标示“警告!小心夹伤”的警示语;如果是有升降气动杆的转椅,应在产品适当位置标示“危险!请勿频繁升降玩耍”的警示语。标准规定警示语中“危险”、“警告”、“注意”等安全警示字体不小于四号黑体字,警示内容不应小于五号黑体字。

  细化外观要求:新国标细化和明确了儿童家具检测的外观要求,分别对木制件外观、金属件外观、软包件外观、塑料件外观和涂层外观做了详细的要求,如要求木制件外表应无腐朽材料,内表轻微腐朽面积不应超过零件面积的20%等。

  力学性能良好:标准规定儿童家具进行力学性能试验测试后,零部件应无断裂、豁裂或脱落;无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用手按压牢固部件应无永久性松动;连接部件应无松动;抽屉、门等活动开关应灵活;五金件应无明显变形、损坏及脱落;软体家具面料无破损,无弹簧,缝边无脱线,铺垫料无破损或移位;产品在稳定性上应无倾翻。此外,标准还规定,在离地面高度或儿童站立高度1.6米以外才能使用玻璃部件。

  新国标也对有害物质的限量进行了列表,让检测有据可依,也让消费者能更加清晰、直观和详细地了解儿童家具的环保要求和标准。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如果《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能在市场上推广并严格执行,将会对儿童家具市场起到稳定、健康发展的作用,一旦儿童家具市场稳定,或将吸引更多品牌进入,形成良性的竞争,价格自然也会回落。

  有业内专家分析,新标准的实施可以规范市场,将会对行业进行一次彻底的洗牌,让本土一些质量低下、规模较小的企业在洗牌中被淘汰,市场得到净化。同时,国外品牌有可能会大举进军国内市场,将进一步促进产品技术提升。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