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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26    浏览次数:5

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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