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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开展第二批“聚智秀洲·精英引领计划”公告

发布日期:2012-01-18    浏览次数:2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服务秀洲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嘉兴市“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和秀洲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秀洲委[2010]18号),根据我区引才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开展秀洲区第二批“聚智秀洲·精英引领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面向海内外引进创业创新高端人才(截至目前,秀洲已有1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7人入选省“千人计划”<其中4人正在公示中>,位居浙江省90个县<市、区>前列;26人入选“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20人入选“聚智秀洲•精英引领计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学成后在海内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三年(博士学位的在海内外工作一年)以上,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自带资金一般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来秀洲区创业创新(引进后每年在我区工作时间一般在6个月及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际、国内、省内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拥有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高技术含量科研成果。

  (二)拥有独立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国际、国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省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可产业化。

  (三)能引领我区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快速发展,或推进我区传统产业的转型提升。

  (四)项目特别优秀的申报人,可以在学位学历、工作经历、自带资金等方面予以破格,并在上报时说明破格理由。

  二、扶持政策(详见附件2)

  (一)创业资助

  按照入选引才计划的不同层次给予入选领军人才不同标准的创业资助。对入选区、市、省、国家引才计划的领军人才,分层次给予50万-400万元的创业资助(含上级补助资金);对于特别优秀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上不封顶”的办法给予重点扶持。

  (二)购房补助

  入选国家、省、市级引才计划的领军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财政给予50%的购房补助,最高为50万元;入选“聚智秀洲·精英引领计划”并落户在我区的领军人才,在我区购买首套住房的,财政给予50%的购房补助,最高为50万元。

  (三)工资外津贴

  引进高层次人才到秀洲区工作,符合《秀洲区人才工作若干意见》(见附件3)条件的人员,享受我区工资外津贴补助,最高为每月5000元。

  另有税收、金融等扶持政策。在家属工作安排、子女入学等生活待遇方面享受我区引进人才特殊政策。优先推荐申报者参加国家“千人计划”、浙江省海外高层次引才计划以及嘉兴市“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的评选。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材料申报:

  申报人可登录网络申报平台(www.i-xiuzhou.com),在线提交“聚智秀洲·精英引领计划”《创业申请书》、《创业项目计划书》以及附件证明等申报材料(如文件较大,建议直接发送至jzxiuzhou@gmail.com);也可以直接到嘉兴市秀洲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502办公室现场申报。

  (二)资格认定和初审:由区“聚智秀洲·精英引领计划”专项办公室进行资格认定并对提交的《创业申请书》、《创业项目计划书》、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等进行初审,确定提交专家组进行评审的人选及其创业项目。

  (三)综合评审:由区专项办公室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由专家组确定入选“聚智秀洲·精英引领计划”初步人选名单。

  (四)项目审定并落户:初步人选名单经秀洲区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组织洽谈对接,根据洽谈意向确定项目落户地。人才与落户地签订合同,完成公司的注册。

  (五)资助兑现:公司(企业)注册后根据有关规定,兑现创业资助资金。

  四、申报材料

  1、《创业申请书》;(www.i-xiuzhou.com 网站中“资料下载”一栏下载)

  2、《创业项目计划书》;(“资料下载”一栏下载)

  3、资质资历证明材料:(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国外获得的学位证书(访问学者提供国内最高学历证书以及有关派遣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本人护照;(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4、技术成果证明材料:技术成果为发明专利的,需提交相应机构颁发的专利证书以及被授予专利权后各年缴纳的年费发票;技术成果为计算机软件的,需提交相关机构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所属领域的情况说明;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以及资质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5、其他:申请人在该领域内的研究论文以及其他科技成果等有关证明文件。

  资质资历证明、技术成果证明及其他附件材料请单独做成一个WORD文档,并做一目录,标注页码。

  五、联系方式

  秀洲区专项办公室常年受理项目申报工作,分阶段进行评审,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1月31日。

  联 系 人:徐进仁 0573-82721856

  康来成 0573-82721856

  汪一峰 0573-82721856

  电子邮件:jzxiuzhou@gmail.com

  网 址:www.i-xiuzhou.com

  传 真:0573-82711802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兴西路大树三期18号楼502室

  邮 编:31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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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也可在www.i-xiuzhou.com “资料下载”栏下载)

  秀洲区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十一月

  附件1:秀洲区基本情况介绍

  附件2:嘉兴市秀洲区“聚智秀洲·精英引领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3:嘉兴市秀洲区人才工作若干意见(试行)

  附件4:秀洲区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重要平台——浙江科技孵化城(嘉兴)简介

  附件5:浙江科技孵化城(嘉兴)创业创新有关政策

  附件一、“聚智秀洲_精英引领计划”申请书

  附件二、“聚智秀洲_精英引领计划”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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