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13-2015年)》(渝府办发〔2014〕143号)和《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暂行)》(渝财企〔2014〕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开展了市级财政补贴第三批清算工作。经过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现对2013-2015年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拟补贴资金(第三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至6月26日。 在公示期间内,单位或个人可对公示对象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办将对反映单位和反映人的信息严格保密。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联系方式: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科委高新处:刘洋,(023)67512725 市科委纪检监察室:赵小平,(023)67513692 联系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 邮政编码:401147 附件:2013-2015年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拟补贴资金(第三批) 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