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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2011年第11号公告

发布日期:2012-01-21    浏览次数: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经营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规定,我局决定对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大连盛世绿源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阳光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和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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