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28    浏览次数:1

豫安监管办〔2012〕8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大力培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函〔2012〕99号)、《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三函〔2012〕100号)、《关于车用燃料生产经营许可及监管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三函〔2012〕101号)等3个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大力培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通知》

          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

          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车用燃料生产经营许可及监管问题的复函》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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