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批复》(豫财预〔2012〕74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12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函》(豫科条〔2012〕18号),经审核,现将2012年第二批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 万元(列2012年“206-科学技术”相关支出科目,具体见附件2)下达给你们,请尽快通知到各项目承担单位,并按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财政资金支出项目,要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1.2012年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汇总表(不下发)
2. 2012年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明细表达(分市、部门下发)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