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纺织服装新国标《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该新国标中的法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不符合GB18401-2010的纺织产品,将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据了解,新版标准与2003版标准相比,主要有以下修改:适用范围,除保留原有的服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外,新增了“家用纺织产品”;不属于本标准范围的纺织产品目录从10类增加至13类,新增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包、背提包、鞋、伞”和“地毯”。同时,在新国标里,还原条件下染料中不允许分解出的芳香胺由先前的23种增加到24种,增加了4-氨基偶氮苯,新国标明确规定致癌芳香胺的最大限量值为20mg/kg,之前并未作限定。
“新标准实施后,所有未按照新标准要求生产的产品将被禁止在市场上销售,因此,纺织企业应尽快调整原材料进货及产品生产策略。”业内人士提醒,服装企业在购买原材料时,应对供应商产品进行检测,以免因上游面料不合格,导致成品遭遇退货。(记者林斌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