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环发〔2012〕87号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王建华厅长在全省重大项目建设环评管理工作会上讲话的通知
各州(市)环境保护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会议及李纪恒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2012年6月21日,省环保厅组织召开了全省重大项目建设环评管理工作会议,王建华厅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讲话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坚定环评管理为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服务的思想,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知难而进、迎难而上;要依法强化环评管理,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实现环保为民;要转变作风,完善制度,求真务实,创新管理,切实做好重点项目环评全过程服务和管理工作;要加强环评管理、技术评估、中介机构和专家队伍的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王建华厅长的讲话对于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不断强化环评管理和服务,全力推进我省重大项目环评工作,实现“稳增长、冲万亿、促跨越”的目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现将讲话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学习贯彻。
附:王建华厅长在全省重大项目建设环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在全省重大项目建设
环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王建华
(2012年6月21日)
同志们:
2012年5月31日,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会,李纪恒省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抢机遇 抓项目 增投资 促发展 冲万亿 确保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重要讲话。我们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稳定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增长、冲万亿、促跨越的要求,分析我省重点项目建设环评管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研究推进全省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对策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我省环评管理工作。6月20日,高副厅长在推进全省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工作会议上已经向全省“三个一百”重大项目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就加强环评工作和做好协调服务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各州(市)环保局结合各地情况,认真学习,研究制定今后的工作措施。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坚定环评管理为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服务的思想,是加强环评工作的首要问题
“十一五”以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高度重视环评工作,在推进战略和规划环评、深化项目环评、强化全过程监管,充分发挥了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成了一大批重点项目的开工建设,为实现我省“十二五”经济发展良好开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科学研判经济发展态势,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十分严峻,面临着错综复杂的矛盾和问题。今年上半年我国主要经济数据出现下行趋势,出口、消费和投资均出现回落,正面临着长期问题和短期问题相互交织、体制性问题和周期性问题互相影响、国内和国际两者相互作用的多重影响。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推进转型跨越的重要一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扭转经济增长趋缓的情势,具有重大意义。最近,国务院就应对当前形势,作出了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部署。今年我省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变中求新”和GDP冲关万亿的奋斗目标。但是从今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看,全省经济形势严峻,消费拉动缓慢,只能靠投资拉动,很多项目的建设和开工受资金链影响较大。我们各级环保部门,特别是各位领导,头脑一定要清醒,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要把环保工作与当前经济形势、党委政府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环评工作要紧紧围绕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来推进环评工作,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为实现全省稳增长、冲万亿、促跨越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进一步增强环评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意识。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提出,加强环境保护可以倒逼经济转型,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也是检验转方式成效的重要标志。环评工作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积极应对复杂局面,准确把握好工作方向,既要推动重点项目开工建设,促进投资保持适度规模增长;又要加强准入把关,严控“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推动和加快我省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三)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加快推进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对于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我省今年GDP冲万亿的奋斗目标至关重要。环保工作特别是环评工作将面临着极大的压力和风险,我们既要依法开展环评工作,充分发挥环评工作在优化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作用,又要为一大批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创造条件。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做环保工作难,做环评工作更难。面对巨大的压力,我们必须要以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热情、高效地工作,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考验和挑战,一切消极怨恨、畏首畏尾、退缩不前的精神状态都无济于事。只有坚定环评管理为全省“三个发展”服务的思想,把加强环评管理融入到加快发展的主旋律,凭借我们优质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准、服务质量,才是化解矛盾、克服困难、摆脱困境的唯一有效方法。
二、依法强化环评管理,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是实现环保为民的重要底线
《环境影响评价法》是我国环境工作的重要法规。依法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各级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是优化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环保部门安身立命的看家本领。我们必须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国家、为人民、为子孙后代的幸福把好关、守好门。
(一)深刻认识我省重点项目环评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建设单位对环评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明确规定了环评的主体是建设单位。部分建设单位对环评的法律要求、法定程序不清楚;对环评一委了之,环评委托时间不能满足环评工作需求,影响项目建设;不按照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落实环保措施和要求,没有起到第一责任人的作用。二是环评中介机构较为薄弱,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不完善。目前全省仅有34家环评持证单位(甲级2家),注册环评工程师不足200人;具有环评报告书编制资格的仅有15家,且资质类别较为单一;有的环评单位和从业人员法制意识不强、职业道德欠缺,把赢利作为从事环评的唯一目的;有的内部管理松懈、技术储备不足,管理制度和审查制度不健全,把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当成自己的内审机构;有的不严格按照环评资质管理规定开展环评,超越资质范围承接环评,相互借证或挂靠,甚至有的项目环评文件由无执业资格的人员承担,在环评文件编制中弄虚作假。三是我省环评技术评估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除省评估中心外,我省9个州(市)成立了环评技术评估机构,包括了企业、事业单位等多种性质,其中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的评估单位仅有1家。专业评估人员不多、评估质量低下、评估效率不高;专家水平参差不齐,选择专家带有主观意向;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环评技术评估的能力和水平亟待提升。四是环评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环评管理队伍和全过程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级环评管理队伍人员少,项目管理任务重;对宏观经济、法规标准和环评技术导则等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不足,综合管理能力较弱;项目审批和管理方式、手段有待完善,难以实现全过程监管;环评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仍需根据新形势发展的需求进一步调整完善;全省各地的建设项目环评中存在“不环评也审批”或“先审批后环评”甚至不批就建的环境违法现象;有些地方特别是个别市(县)擅自降低建设项目环评等级、拆分审批、违规审批、越权审批和“三同时”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环评管理的思想观念和机制体制仍需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仍需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效率仍需不断提高。
(二)进一步落实环评“依法、科学、廉洁、高效”的要求。加强环评管理要牢牢把握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贯彻国家政策与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部门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的关系,充分借鉴我省在二级公路、南北高速公路大通道环评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提高我省重点项目环评管理工作的水平。依法环评,就是完善环评法律、政策、标准体系,严格执法,加强责任追究,促使政府部门、建设单位、社会公众、环评机构等各类法律主体认真落实制度要求。科学环评,就是坚持实事求是,确保预测准确、措施可行、结论可信,不断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环评决策机制,切实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廉洁环评,就是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和惩防体系建设,使清正廉洁成为环评工作者的自觉操守。高效环评,就是提高环评工作效率和制度有效性,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管理流程,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办理审查手续,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控制住污染,保护好生态,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作为环评的重要职责。李克强副总理强调指出,基本的环境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是政府必须确保的公共服务。依法加强环评管理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是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实现环保为民的守护神,因此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时刻处在“聚光灯”之下。同时,广大人民群众也殷切地希望我们用好环评这个有力武器,对那些破坏生态环境、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盲目开发、违法违规的项目,严格环境准入条件,从源头上严控严管,该亮剑时就亮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
三、转变作风、完善制度,求真务实、创新管理,是加强和改进环评工作的关键之举
环评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前提条件,政策性强、技术性强,而且涉及的环节多、范围广。为了应对当前的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环评管理,我们要在转变作风方面、创新管理方面下功夫。省环保厅党组及时传达、学习了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并成立了“推进云南省重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锁定目标,落实责任;提前介入,突出重点;跟踪督办,强化服务”的工作原则,以制度建设为引领、以完善机制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强力推进。为此,我们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转变作风,完善制度。 一要认真梳理“三个一百”项目,建立重点项目环评工作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制度。各州市环保局要认真梳理各地“三个一百”项目,分成五种类型:一是无业主,项目未开展的;二是项目已委托开展环评工作,环评文件正在编制的;三是项目已经进入环评技术评估阶段的;四是项目已具备环评文件行政许可条件的;五是不具备具备环评文件行政许可条件的。要加强重点项目环评工作进度的监控,对不同类型的项目进行针对性指导,及时解决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将结果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二要高度重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有效的信息通报工作制度。要重视与各州(市)政府,发改委、工信委等部门与建设项目业主的沟通。加强环评政策、程序和制度的宣传,我厅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编制的《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指南》已公布在省环保厅网站上,请各州(市)加强宣传,务必使有关各方面掌握环评工作流程,共同推进环评工作,提高环评工作的效率。三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我省环评文件分级审批制度。认真总结2010年以来我省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审批权限下放以来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适时组织对下放审批权后的部分州市进行抽查,找出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各州市环境行政管理能力和现状,积极研究进一步下放省级审批权限,适当调整我省环评分级审批目录,更好地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需要。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要严管严控涉重涉危、“两高一资”项目,适当放宽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区域类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一松一紧、一宽一严。四要加强环评中介机构的管理,提高环评技术评估的质量,强化环评审批服务质量的水平,提高环评的审批效率。强化市场优胜劣汰,建立有效的环评中介机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环评难”、“环评慢”的问题发生。环评技术评估机构、审批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建设项目行业特征、项目特点、技术要求,找准环评的关键问题、重要节点,并提出科学合理的、可操作性强的环评意见;压缩环评编制、技术评估和行政许可的时限,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率。五要坚持优化环境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坚持淘汰落后产能、总量减排不动摇,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州市政府的协调,抓好污染减排工作。要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腾出环境容量,将有限的总量指标用于重点建设项目。六要开好重点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工作会、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座谈会等三个会。创造条件使环评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对共性问题、重点问题统一思想,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特点和要求,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办法,共同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的进度。
(二)创新管理,切实做好重点项目环评全过程服务和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政策研究。要增强对宏观政策的把握,超前研究我省重点区域和流域、重点产业环境影响等共性问题的基础工作。省厅要针对行业特点和环境影响特征,在已有的行业审批要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总结、研究,加快完成行业审批要点的制定。二是强化落实措施。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涉及饮用水水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化工石化、涉重金属、农药医药等环境风险高或污染较重的项目;水利水电、矿山开发、交通运输等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都要切实加强环境监理。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制度。三是创新管理方法。加强联动管理,建立战略环评、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施工期监管、试生产检查、环保验收和环境影响后评价各环节之间的联动反馈机制,建立分工明确的各级环保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技术评估要统筹安排,同类、连片的项目集中安排现场踏勘和评估,变一事一评为多项目集中评;要创新环评管理技术手段,提高环评信息化水平,深化环评理论和技术方法研究,全面提高预测、评价的准确性和措施的可操作性。四是对属于环保部审批的项目,省厅环评处、总量处、污防处、评估中心等部门要会同建设单位分别与环保部各司局汇报、衔接,全力做好服务工作;要尽快出台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的管理办法,积极吸收省内外具备资质的监测单位参与环境监测工作。
(三)强化监督,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一是项目建设单位是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各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法和国家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开展前期工作,在建设项目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开工建设。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加强监督管理,通过专项执法检查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发现的未批先建行为依法予以严处,保持对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二是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实现环境保护“全过程”监管。要针对“重前期审批、轻过程落实”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强化对环评审批后“三同时”执行情况的全过程监督,一旦发现因没有落实环评要求、可能危及群众环境权益的问题,各级环保部门必须果断查处。各级环境监察部门要强化环境监察职能,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责任制;加强对环境敏感区、环境风险高、污染较重及建设周期长建设项目的现场环境监察;对涉危、涉重环境违法行为要按上限进行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一律移送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举报制度,妥善处理群众的环境投诉,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实行环境信息公开。三是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我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在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同时,切实履行所分管领域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严格执行监督检查通报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通报制度,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及时通报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我厅对屡屡出现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或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建设单位实行“企业限批”,对环境质量明显下降或环境质量长期得不到改善的区域实施“区域限批”,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环评队伍自身建设,是提高环评质量和效率的重要基础
环评管理包括:环评文件编制、技术评估、环评审批以及“三同时”监管和竣工环保验收等多个环节,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缺一不可。必须强化环评各方能力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一是加强环评管理队伍建设。环评管理岗位对专业和综合素质要求高,各级环保部门要选用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充实环评管理队伍;要加强环评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培训、提高,对不适合做环评管理工作的要及时调换。环评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学习,掌握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专业技术知识,通过有效的培训和学习提升整体素质。各级环评管理部门要按照“要求高标准、工作高效率、服务高质量”的要求,高度重视和研究规划环评成果的运用问题,推进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的有机联系与结合,逐步实现从过于单纯注重环境问题向综合关注环境、健康、安全和社会影响转变,全面提升环评管理队伍素质, 努力打造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会管理”的环评管理队伍。
二是加强技术评估队伍建设。环评技术评估是环评审批的前沿阵地,是环评审批的“防浪堤”。要加强评估队伍的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提升评估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作为环评工作的重要基础条件;要进一步拓展思路、服务前移,主动到基层、到企业、到一线做好环评的宣传、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要加大自身评估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全省范围内的评估人员培训,实行持证上岗,统一评估尺度;要加快建立环评基础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要着力建立一支“严谨规范、质量效率、服务奉献、诚信和谐”的环评技术评估队伍。
三是规范环评中介机构管理。环评中介机构要充分体现对公共环境利益负责、对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单位负责、对所服务的机构负责的态度,建立健全环评文件质量把关体系,从根本上杜绝“环评难”、“环评慢”的问题发生。环评单位要严格执行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绩效考核标准,实行优胜劣汰,保持队伍活力;各环评中介结构要十分注重与设计、建设单位和地方环保部门建立有效地信息沟通机制,尽早介入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全面了解工程信息和区域环境状况,对产业政策、选址选线、环境容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划环评等制约环评审批的关键因素及早提出环保意见;要认真学习环保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试行)》(2010年第50号公告),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要组织开展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的年度评比工作,并在网上公布评比结果,对编制质量低劣、弄虚作假的环评中介机构,省厅要在全省范围内给予通报并暂停受理环评报告,情节特别恶劣屡教不改的要上报环保部建议取消其环评资质,以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环评秩序。
四是注重发挥专家咨询作用。专家队伍建设对我们至关重要,既要充分听取和尊重专家的意见,又要引导专家公平公正、客观科学地技术咨询工作。目前我省的专家队伍水平参差不齐,要加强专家的培训和专家库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好各位专家的优势和技术把关的作用,切实提升我省环评文件审批的质量与效率。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环保部门是“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部门,环评队伍要扎实兑现“七项承诺”,公开环评审批信息,建立评议机制,自觉接受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全面加强环评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和环评环评文件编制、技术评估、环评审批等各个环节的运行监控,着力构建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要深刻认识环评领域腐败现象的严重危害,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正确处理好“公与私”、“是与非”、“得与失”的关系,不用公权谋私利、徇私情,不存麻痹心理、失衡心理和侥幸心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公众参与制度和技术支撑体系,把环评审批的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
同志们,2012年全省重点项目的开工建设,对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确保完成“十二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意义重大。各级环保部门尤其是具体负责环评管理的同志们,一定要认清肩负的使命和重任,知难而进,迎难而上,齐心协力,奋力攻坚,确保完成今年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