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负责人解读社保“十二五”规划纲要亮点

发布日期:2012-07-02    浏览次数:3

  近日,国务院批转印发了《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社保规划》有哪些亮点?会给百姓带来哪些好处?记者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

  记者:如何看待当前社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人社部负责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起步较晚,虽然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必须清醒地看到,社会保障体系总体还不完善,突出表现在:城乡社会保障发展还不平衡,农村地区明显滞后;一些基本保障制度覆盖面还比较窄;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加强城乡相关制度整合、衔接和推进管理服务一体化的要求日趋紧迫,难度不断加大;城乡间、不同群体间社会保障待遇差距仍然较大,矛盾比较突出;人口老龄化加快,社会保障长期资金平衡和基金保值增值压力巨大;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低,信息化建设发展水平不均衡;管理服务基础薄弱、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记者:《社保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制度基本完备,体系比较健全,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那么,围绕总体目标,具体目标有哪些?

  人社部负责人:围绕总体目标,《社保规划》确定了4个方面的具体目标。

  在制度建设方面,要求各项保障制度基本完备,已有制度不断完善,城乡统筹取得积极进展,多层次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在覆盖范围方面,要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人群实现基本覆盖,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不断扩大。在保障水平方面,要求实现城乡各项社会保障待遇稳步提高,医疗保险要推进门诊统筹,工伤保险要推进职业康复服务。在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要求基本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络,全国所有街道(社区)、乡镇(行政村)基本完成综合性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层工作平台建设,行政村普遍实行社会保障协管员制度,社保卡发行8亿张。

  记者:《社保规划》确定了“十二五”期间6个方面、18项主要任务,这些任务完成后对老百姓会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 

  人社部负责人: 6个方面的第一项是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基本解决制度缺失问题。包括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体系,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保障政策,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发展补充保险等。当制度体系基本完备后,就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体的社会保障需求。

  第二是加快城乡统筹,稳步推进保障制度和管理服务一体化建设。包括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工作。实现了这方面目标,参保群众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制度流动,社保关系衔接不上、转移不畅的问题就可以逐步缓解。

  第三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人群实现基本覆盖。为此专门制订了包含6个子项目的“社会保障人群覆盖专项行动计划”。完成了这方面任务,实现全体人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目标就可以大大跨进一步。

  第四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水平,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差距。为此专门制订了包含4个子项目的“改善社会保障待遇计划”。这些计划得以落实,社会公平将更加彰显,广大人民群众得以更好地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第五是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大力发展福利和慈善事业。这将使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保底层”更加牢固。

  第六是加强社会保障管理与监督,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包括严格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管理;改进和加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加快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步伐。这将使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安全稳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更好保障。(摘自2012年6月29日《人民日报》第12版 记者白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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