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的通知
黔农计【2012】60号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渔业)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农办计[2012]6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农业、畜牧(渔业)部门要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对照规定的各类项目申报条件,结合各地产业发展重点,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要本着科学严谨、宁缺勿滥的原则,对拟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把关。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条件、建设内容、仪器设备选型等方面开展评估论证,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国农办[2011]169号)等文件中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具备农业工程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制,并达到相应深度要求。
三、2008-2012年期间承担过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尚未竣工验收以及拟申报农业综合开发2013年地方项目的建设单位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五、请各地农业、畜牧(渔业)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于2011年7月31日前,联合行文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至省农委(一式八份),逾期将不予受理。对各地申报的项目,省农委和省财政厅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按照规定的限额择优上报,当年未能申报的项目将作为项目储备。
联系人:发展计划处 郭 兰
联系电话:0851-5285021 18685135557
邮箱:gzsnwjhc@163.com
附件:1、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有关费用上线控制
3、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本情况表
4、秸秆养畜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见贵州农业信息网行政通知)
5、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及仪器设备清单(见贵州农业信息网行政通知)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