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云南省重点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19    浏览次数:2

云科奖发〔2013〕4号

  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滇单位,各州(市)科技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决定》,促进我省各类机构大力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产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根据《云南省重点新产品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云科奖发〔2011〕10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规定,现将进一步做好云南省重点新产品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研发新产品的认定工作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有新产品研发任务指标的,所研发的新产品应当申报省重点新产品认定。根据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认定评审按以下两种方式组织:

  (一)鉴定评审。计划项目在项目验收前未申报过重点新产品认定的,可在项目验收的同时申请进行重点新产品鉴定。通过鉴定的产品,经省科技厅审定,纳入重点新产品目录,颁发重点新产品证书。

  (二)集中评审。各级科技计划已通过验收的项目所研发的新产品,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当申报认定。申报受理后,分批组织集中评审。通过评审的产品,经省科技厅审定,纳入重点新产品目录,颁发重点新产品证书。

  二、鼓励企事业单位自主研发的新产品申报认定

  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科技人员自主研发的新产品积极申报认定,申报条件、评审方式为:

  (一)申报条件: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进行申报。如系科技人员个人非职务研发的新产品,可依托新产品生产单位进行申报。申报产品必须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可靠、在近5年内上市销售并已形成一定规模的新产品(具体要求详见“认定办法”)。

  (二)评审方式:分批次进行集中评审认定。

  三、申报方式和评审流程

  申报材料通过《云南省重点新产品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在线填报(“系统”登录地址:云南省科技厅网站\网上办事\云南省重点新产品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和认定实行全年受理申报、分类分批组织评审认定。

  (一)鉴定评审方式的申报和评审流程

  1. 填报申请:申报单位登录“系统”填报申请材料,并在“是否科技计划项目申请鉴定”栏进行勾选。

  2. 形式审查:由省科技奖励办公室通过“系统”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 受理:形式审查通过的材料,经省科技厅项目管理处室审核盖章,向省科技奖励办公室正式提交一式8份书面材料。

  4. 评审:重点新产品鉴定会与项目验收会合并举行,由省科技厅项目验收办公室、省科技奖励办公室共同主持。

  (二)集中评审方式的申报和评审流程:

  1. 填报申请:申报单位登录“系统”填报申请材料。

  2. 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工作通过“系统”进行。州(市)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其工商注册地州(市)科技局进行形式审查;省属单位、中央驻滇单位、昆明高新区、昆明经开区所属单位的申报材料由省科技厅委托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进行形式审查。

  3. 审核:审核工作通过“系统”进行。由省科技奖励办公室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材料进行审核。

  4. 受理:通过审核的材料,由申报单位所在地州(市)科技局或省属单位、中央驻滇单位、昆明高新区、昆明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盖章推荐,向省科技奖励办公室正式提交一式8份书面申报材料。

  5. 评审:由省科技奖励办公室分批集中组织评审。

  四、鼓励政策和扶持措施

  (一)对获得重点新产品认定的企事业单位,按其新产品销售收入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给予相应额度的专项资金扶持。

  (二)获得认定的新产品,如系企事业单位自主投入资金研发的,根据其创新程度、对行业的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等,由省科技厅给予一定的研发经费补助。

  五、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请各州(市)科技局报送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以便分配“系统”用户名和密码。

  (二)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应对申报材料及其真实性认真审查,有重点地进行推荐。

  (三)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参评资格或追回所发证书及经费,三年内不得参与省科技厅各项业务工作的申报。

  (四)联系方式

  1. 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通讯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邮编650051),联系人及电话:龙向东0871—63155414(兼传真),陈世锋0871—63135817。

  2. 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协办单位),通信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59号附2号(邮编650051),联系人及电话:曾爱民、高勇0871—63171736(兼传真)。

  3. 云南省科技厅信息中心(技术支持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李俊0871—63133894。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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