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急 商建工函[201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自2009年商务部决定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以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升级改造的各项要求,在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升级改造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12年,我们将继续推动升级改造有关工作。初步设想按照适当集中的原则,重点考虑以下支持方向:一是鼓励大型汽车流通企业发展品牌二手车连锁经营,建立品牌二手车卖场、精品店,支持建设二手车交易示范市场,主要包括改造和建设经营基础设施(包括店容店貌、交易大厅改造等)、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提前赔付和质量保障等诚信制度建设。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整合现有资源。二是培育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骨干企业,支持具有规模优势的企业完善网点、完备设施、规范作业和管理、加快信息化和服务建设。三是提高专业化和回收利用水平,引导有条件的地区整合资源,建设区域性报废汽车破碎示范中心。
为了解各地升级改造的有关意向和要求,请有关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在总结已有升级改造工作经验(按照商办建函[2011]1154号文要求报送的总结报告)的基础上,根据上述支持方向,提出符合本地区实际的下一步有关工作思路及建议,填写2012年升级改造及建设项目意向摸底调查表(附后),并将有关材料(含电子版)反馈至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工业品流通处,时间截止于2012年2月10日。
联 系 人:李婷婷 陈海磊
联系电话:010-85093683 85093687
电子邮箱:gongyepinchu@mofcom.gov.cn
传 真:010-85093688
附件:
1.2012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项目意向摸底调查表
2.2012年报废汽车破碎示范中心建设项目意向摸底调查表
3.2012年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意向摸底调查表
4.2012年品牌二手车卖场连锁店建设改造项目意向摸底调查表
市场建设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