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批转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了未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如何理解《社保规划》提出的指导思想,以便更好地贯彻执行?记者就此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
问:如何理解和把握《社保规划》提出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
答:《社保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概括起来是12字方针、3性、4个“更加注重”。
“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这12字方针,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过去多年,我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坚持12字方针,取得了制度从无到有、覆盖面从小到大、保障水平从高到低的显著进展;借鉴当前国际社会保障领域的有关经验教训,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我们必须长期坚持这12个字的基本方针。
“十二五”时期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是“3性”,即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障可持续性。强调增强公平性是因为,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而社会保障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社会保障体系目前还存在一些公平性缺失问题,因此,“十二五”时期要把不断增强公平作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理念和工作重点。强调适应流动性是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包括人力资源在内的各种要素流动是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基础,在我国加速城镇化的过程中,这种流动性特征更加突出。“十二五”时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适应这一特点,加快改变地域分割、管理分散、城乡分治的传统体制和方式。强调保证可持续性是因为,我国人口老龄化来势迅猛,现在是世界上惟一的老年人口超过1亿人的国家,社保资金长期平衡的压力巨大。“十二五”时期必须未雨绸缪,多策并举,为应对日益临近的老龄化高峰提供制度和资金保障。
“十二五”时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4个基本要求,一是更加注重保障公平,把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作为优先发展目标,着力解决制度缺失问题,同时逐步缩小不合理的待遇差;二是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做好转移接续,加快制度整合,提高统筹层次,促进城乡统筹;三是更加注重优质高效服务,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和质量;四是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巩固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机制,拓宽多元化筹资渠道,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
问:《社保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制度基本完备,体系比较健全,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那么,有哪些具体目标?
答:围绕总体目标,《社保规划》确定了4个方面的具体目标。在制度建设方面,要求各项保障制度基本完备,已有制度不断完善,城乡统筹取得积极进展,多层次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在覆盖范围方面,要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人群实现基本覆盖,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不断扩大。在保障水平方面,要求实现城乡各项社会保障待遇稳步提高,医疗保险要推进门诊统筹,工伤保险要推进职业康复服务。在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要求基本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络,全国所有街道(社区)、乡镇(行政村)基本完成综合性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层工作平台建设,行政村普遍实行社会保障协管员制度,社保卡发行8亿张。
问:《社保规划》提出的目标十分鼓舞人心,如何保障这些目标任务能够完成?
答:为了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社保规划》提出了9个方面的基础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投入,积极开辟其他资金来源;健全社会保障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和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继续做大做强社会保障战略储备资金,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加强社会保障科学研究和宣传,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理论和政策体系;加强社会保障国际交流与合作;实施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等8个重大项目,提升社会保障公共管理服务能力;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规划的贯彻实施。这些措施是确保顺利完成“十二五”时期社会保障各项任务,全面实现规划发展目标的重要支撑和必要条件,认真抓好落实必将有力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发展。(摘自2012年7月4日《经济日报》第9版 记者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