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技术中心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为做好我省2012年国家认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须为省级技术中心企业,并应具备《认定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请申报企业于7月15日之前按要求填写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后(文字版一式五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其中:四份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光盘报省工信厅科技处;一份书面材料报省财政厅企业处)。
联系方式:
1.省工信厅科技处 张海兵
联系电话:029-87291833
2.省财政厅企业处 韩 耕
联系电话:029-87616953
附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doc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