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国家认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05    浏览次数:5

各省级技术中心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为做好我省2012年国家认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须为省级技术中心企业,并应具备《认定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请申报企业于7月15日之前按要求填写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后(文字版一式五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其中:四份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光盘报省工信厅科技处;一份书面材料报省财政厅企业处)。

  联系方式:

  1.省工信厅科技处   张海兵

  联系电话:029-87291833

  2.省财政厅企业处   韩  耕

  联系电话:029-87616953

  附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doc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