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第21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07    浏览次数:2

 

 

 

 

各市、绥中、昌图县发展改革委: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4年(第21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4〕1355号)要求,为做好全省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符合国家确定的“2014年-2015年认定领域和重点”(见附件1),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请材料的相关要求,请按照《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2、3、4)。

  二、请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对企业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择优推荐申报。

  三、请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同级科技局联合行文上报。上报截止日期2014年7月20日。请将审查合格的资金申请报告和相关附件等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版材料)报送我委。


  联 系 人:唐伟
  联系电话:024-86892818


  附件:1.2014年-2015年认定领域和重点
  2.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3.《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4.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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