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南亚中国商品展(尼泊尔)参展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06    浏览次数:1

云贸促〔2012〕25号

各州(市)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了积极实施“桥头堡”战略,促进云南与南亚的贸易合作,推动云南企业“走出去”开拓尼泊尔市场,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贸促会将联合组织云南企业赴尼泊尔加德满都参加“2012南亚--中国商品展”,展会结束后将前往巴基斯坦、孟加拉做云南商品推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2012年10月11-15日

  二、展览地点:加德满都展览中心

  三、主办单位:尼泊尔尼中经贸协会

  四、展出内容:农资、农机;机械设备;车辆及零部件;电工电器;医药器械;建材五金;家电、数码产品;办公用品、家居用品等、纺织品、玩具、食品等

  五、在外时间及安排:

  拟在外12天,展会结束后赴巴基斯坦、孟加拉做云南商品推介会,具体行程待定。

  六、参展费用:

  (一)展览费用

  1、展位费(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1200美金/标准展位(9平方米),其中70%由我会申请西部资金,给予参展企业优惠支持;30%由参展企业自行承担(即标准展位2300元)。

  2、展品运输费:展品运费、装卸费和关税由参展企业自理。展品由指定运输公司统一办理。

  3、综合布展费:参展企业背景板、楣板、企业名录刊登和公共布展费由我会在申请资金中列支,给予参展企业支持。

  (二)人员费用:29500元/人(包括昆明机场起止的机票费用、在外12天食、宿、行,签证及保险等)。该费用为预算费用,以最后核定为准,多退少补。

  七、参展要求:

  1、各企业认真分析研究南亚市场,结合企业优势产品,精心组织展样品;

  2、认真准备宣传资料,及时提供企业简介和图片,以备做背景板之用。

  八、报名截止日期:

  请各地州(市)商务局、贸促支会和企业认真做好组展工作,并于8月1日前将《参展申请表》传真至云南省贸促会。

  省贸促会联系人/电话:曹恂  0871-3104928

  传             真:0871-3106476、3199048

  省商务厅产业处联系人/电话:李佳  0871-3107361

  传             真:0871-3164636

  附件:《参展申请表》

  云南省商务厅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云南省分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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