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省级自然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安排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2-07-06    浏览次数:4

  根据《2011年四川省省级自然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在“公开申报、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同意安排成都市新都区生活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生态家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及资源化综合利用等39个项目共计1800万元资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7月5日至7月11日。在此期间,若对拟安排资金项目有异议或情况反映,请以真实姓名与省环境保护厅生态处或纪检监察室联系。

  联系电话:生态处 028-86112209

       纪检监察室 028-86152521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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