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安委办〔2012〕2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驻豫、省属企业:
为全面规范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应对生产安全事故能力,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2012年6月14日,省政府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55号),这是我省第一个全面系统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
该《意见》共六章三十四条,包括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管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工作等内容,具体明确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职责和任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现就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投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措施。
二、认真学习,完善措施。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深刻理解把握《意见》精神。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和各自职责,建立组织,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健全措施,规范管理,加大投入,提升能力。要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贯彻始终。
三、规范管理,抓好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意见》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规定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规范,严格落实。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制定、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加大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危害。
省安委会将把学习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55号,省政府网站法规文件栏)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