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沈阳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6    浏览次数:2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沈阳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海波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凤波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姜 军 副市长

  张景辉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副市级)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划国土局、交通局、中小企业局、服务业委、外经贸局、文广局、体育局、旅游局、工商局、统计局、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兼任。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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