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扶持企业加快发展、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财税政策方面,该意见明确,要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2]18号)文件精神。对带动性强、成长性好的小型微型企业,经认定确有实际困难的,年内各项税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金融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支持,按照合理利率定价,努力扩大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投放。严格依法征税,严禁征收过头税。
要加大对在建产业项目支持力度。对年内有望建成达产的新建和技改项目,各级政府要依法通过税费优惠、费用减免等方式给予扶持。 编辑:钟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