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出台政策 金融创新便利农民贷款

发布日期:2012-07-09    浏览次数:4

  近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实施阳光信贷工程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实施富民惠农金融创新工程的指导意见》,引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启动实施“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阳光信贷”和“富民惠农金融创新”三大工程。

  据了解,《关于实施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的指导意见》从8个方面明确了有效实施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的工作方法:重点加大乡镇及以下网点布设力度;多种形式开展定时定点流动服务方式;广泛布设ATM机、POS机等金融电子机具;依托农户家庭、商户和农村社区不断加大金融自助服务终端推广力度;有效提升银行卡应用水平;加大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现代支付结算渠道的推广应用;加强银村(社区)合作,建立与村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的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进一步推进面向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宣传与教育等。

  《关于实施富民惠农金融创新工程的指导意见》着眼于解决农村“贷款难”、“担保难”问题,重点强化产品创新和担保方式创新。在产品创新上,强调要根据农村金融服务对象、行业特点、需求差异,细分客户群体,积极开发符合农村经济特点和农户消费习惯的金融产品。开发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信贷产品等。在担保方式创新上,提出鼓励将法律法规不禁止、产权归属清晰的各类资产作为贷款抵质押物;加强与保险机构合作,鼓励以政府资金为主体设立的各类担保机构为涉农业务提供融资担保。(摘自2012年7月6日《人民日报》第2版 记者于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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