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申报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09    浏览次数:5

甘财会〔2013〕2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根据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2013年全省高评会评审时间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职改办函[2013]5号)文件要求,2013年度全省会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将于11月进行。现对申报材料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 、推荐要求

  (一)推荐对象

  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从事会计、审计、财税和相应管理工作,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税专业)五年以上,并符合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的在职人员。

  (二)推荐申报对象必须符合的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56号);

  2.《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人社发[2010]47号);

  3.《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程》(甘职改办[1998]11号);

  4.《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

  5.《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

  6.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7]18号);

  7.《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

  8.《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2]20号)。

  (三)公示要求。为了坚持标准,严格执行职称评审工作规程,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现象,严肃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工作。按照省职改办要求,凡推荐晋升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其相关条件均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方式及对群众意见的调查处理等按甘职改办[2001]13号文件执行,公示结果由单位写出书面报告,随同个人评审材料一并报送。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税专业)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

  4.学历证书(提供历次学历证书);

  5.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7.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8.公示公告和公示结果;

  9.按规定提交的专业论文、著作等业绩材料(包括:成果鉴定、奖励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及其它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原件;

  10.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章,原件核对退回)。

  11. 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三、有关表格的填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碳素笔或蓝黑墨水笔填写),在省职改办领购;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30份,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rst.gansu.gov.cn)主页中的“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表格下载 ”下载,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同时报送电子版;

  3.破格晋升人员除填写上述表格外,还应分别由单位和市(州)、厅(局)职改办报送专题报告。

  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过期一律不予受理。请各有关部门抓紧时间做好推荐工作,按期报送材料。

  联系人:樊汝春

  联系电话:0931-8891026

  甘肃省财政厅

  2013年6月3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