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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中国食品博览会招商招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0    浏览次数:1

各市商务局(委):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中国食品博览会招商招展工作的通知》(商办流促函[2012]190号,以下简称“食博会”)要求,2012年10月26日-29日,商务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在成都市举办第八届“食博会”。为充分利用“食博会”平台,促进我区商贸流通企业与西部各省区市以及国内外流通企业产销衔接,拉动食品消费,引导食品产业升级,促进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交流与经贸合作,实现我区食品消费与流通的健康创新发展。我厅将组织企业参加第八届食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日程安排

  时间:2012年10月26日至29日

  地点: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

  布展时间:2012年10月23日-25日

  展览时间:2012年10月26月-27日 专业观众日

  2012年10月28月-29日 公众开放日

  撤展时间:2012年10月29日-30日

  二、展位申请

  室内光地展位: 480元/平米;3×3米标准展位:4800元/个。展位费先由企业全额交款,待项目申报合格后再拨付给企业不超过70%展位费,请参展企业将4800元/个展位费转账至我厅账户,以便我厅统一向组委会申购展位。

  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账号:801600142608091001

  开户银行:中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商务局(委)按照“食博会”总体方案要求,加强领导,落实项目,认真组织本地区有影响、有实力的食品企业参展,以及大型知名商贸流通企业到会洽谈采购。同时,做好本市参展参会团的组织工作,严格供应商和采购商准入制度,确保参展企业质量和水平。

  (二)请各市商务局(委)尽快确定一位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认真做好参会参展的各项准备工作,于7月5日前将联络员报名表报自治区商务厅商贸处(详见附件2)。

  (三)请各市商务局组织供应商和采购商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4、5、6),并于8月25日前汇总后报自治区商务厅商贸处。同时,请收集企业参展、推介宣传及采购需求,报自治区商务厅审核汇总,便于统一纳入对接洽谈活动日程并安排场地。

  有关参展参会事宜请及时与自治区商务厅衔接沟通。

  联系人:张振勇

  电话(传真):0771-5333428

  邮箱:Zhangzhenyong95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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