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医药〔2016〕15号
邯郸市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邯郸明仁医院增设床位编制的请示》(邯卫计呈〔2015〕17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等有关规定及该院发展实际,经研究,同意该院床位编制总数由99张增至400张。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7号)要求,请你委及时为该院办理床位变更登记手续,并切实加强对该院的监督管理,指导其合理配备卫生技术人员和设备设施,加强人员培训,突出中医药特色,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此复。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