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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17    浏览次数:2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1]67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验收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81号)有关要求,经商财政部同意,我部定于近期对各地“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验收情况及全年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组织形式

  考核工作由我部财务司会同相关司局组织实施,选派项目管理、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考核组,分赴各地开展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采取资料审查与抽查项目实施单位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核内容

  (一)资料审查

  请各省级单位准备项目自评估报告,届时供考核组审查。项目自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前期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工作部署、项目实施方案编报、管理制度制定、项目承担单位审查及筛选、项目任务下达、宣传与信息报送、部门协作机制建立等方面。

  2.地方资金安排情况。主要包括地方“菜篮子”产品扶持资金安排情况,以及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等方面。

  3.项目实施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进度、建设实施及建设内容调整情况、工程工艺标准等方面。工程工艺标准具体参照我部相关行业司局发布的创建规范(蔬菜类以《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为评分基础,畜产品以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验收评分标准为基础,水产品以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评分标准为基础)。

  4.项目验收情况。主要包括项目验收组织、验收标准制定、验收结果确定、项目目标实现情况等方面。

  除自评估报告外,请各省级单位相应准备好上报农财两部的全部文件、各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实施方案及验收报告等。资料不全者,今年将不安排此项资金。

  (二)定点抽查

  在完成资料审查的基础上,将对每个省级单位随机抽取种植、畜牧、水产类各1个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现场抽查。核查组将对照项目实施方案、验收报告,具体核查项目实施情况和管理措施,项目目标完成及效益情况,并到地方财政等相关部门了解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三)时间安排

  现场考核工作定于2月13日开始,2月24日前完成。具体人员及时间另告,请各省级单位务必于2月13日前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核查组将在出发前电话核实相关材料准备情况,资料准备不全者将不予安排核查工作。

  三、有关工作要求

  “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是农财两部确定的开展绩效管理的农业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各地要高度重视2011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收尾工作,认真配合做好项目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客观、真实、公正。我部将根据考核情况量化形成考核结果,并直接运用于今年项目资金安排。

  附件:

农办财〔2012〕17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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